[發明專利]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及制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357078.3 | 申請日: | 2015-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840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士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士海 |
| 主分類號: | A61K36/898 | 分類號: | A61K36/898;A61P19/08;A61P31/04;A61P3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00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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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治療 骨髓炎 外用 制劑 制法 | ||
1.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其特征在于,取下述重量配比的主要原料藥制備而成:瓜子金8-15,燈盞細辛10-14,雞爪械6-9,紅楤木8-13,琴葉榕10-15,牛尾菜9-16,紅子根7-15,澤漆6-8,無莿根8-14,石仙桃10-13,蒲公英12-17,淡花當藥9-15,小血藤7-12,犁頭草8-15,隔山香10-1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其特征在于,取下述重量配比的主要原料藥制備而成:瓜子金10-13,燈盞細辛11-13,雞爪械7-8,紅楤木9-11,琴葉榕12-14,牛尾菜11-14,紅子根10-13,澤漆6.5-7.5,無莿根9.5-12,石仙桃11-12.5,蒲公英13-15,淡花當藥11-14,小血藤8-11,犁頭草10-14,隔山香12-1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其特征在于,取下述重量配比的主要原料藥制備而成:瓜子金12,燈盞細辛12,雞爪械7.5,紅楤木10,琴葉榕13,牛尾菜13,紅子根12,澤漆7,無莿根11,石仙桃12,蒲公英14,淡花當藥12,小血藤10,犁頭草12,隔山香14。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1)取澤漆,加水,加水量為澤漆重量的5.4-7.6倍,煎煮1-1.6小時,去渣,汁中加入雞爪槭和犁頭草,繼續煎煮30-50分鐘,濾出藥液,濃縮成相對密度為1.30-1.35的稠膏,備用;
(2)將除澤漆、雞爪槭和犁頭草外的其余12味原料藥共研細末,過160目篩,置于50℃烘箱中干燥8小時,取出,備用;
(3)將步驟(1)和步驟(2)所得混勻,用蜂蜜調勻成膏狀,蜂蜜的量為步驟(1)和步驟(2)所得總重量的0.8-1.3倍,即得。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加水量為澤漆重量的5.8-7倍(優選加水量為澤漆重量的6.5倍)。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煎煮1.2-1.5小時(優選煎煮1.4小時)。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繼續煎煮35-45分鐘(優選繼續煎煮40分鐘)。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濃縮成相對密度為1.32-1.34的稠膏(優選濃縮成相對密度為1.33的稠膏)。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療骨髓炎的外用制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蜂蜜的量為步驟(1)和步驟(2)所得總重量的1-1.2倍(優選蜂蜜的量為步驟(1)和步驟(2)所得總重量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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