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323981.8 | 申請日: | 2015-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6431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5 |
| 發明(設計)人: | 林鵬;方祥軍;黎軍;王霄;王亞妹;陶佳欣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沈陽飛機設計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R3/42 | 分類號: | F23R3/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002 | 代理人: | 郝瑞剛 |
| 地址: | 110035 遼***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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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沖壓 發動機 燃燒室 | ||
1.一種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的截面為矩形,其底部由多段與其頂部距離不等的底板組成,形成沿所述燃燒室的長度方向順序設置且依次連通的:隔離段(1)、突擴段(2)、凹腔(4)、等直段(5)和尾噴管(6);所述突擴段(2)與凹腔(4)內設有支板結構(3),所述隔離段(1)、突擴段(2)、凹腔(4)的底板距離所述頂部的距離依次增大,所述等直段(5)的底板與所述頂部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凹腔(4)的底板與所述頂部之間的距離;
所述突擴段(2)與凹腔(4)內設有支板結構(3),所述支板結構(3)的底端與所述突擴段(2)的底板連接,所述支板結構(3)的頂端伸入所述凹腔(4)上部;所述支板結構(3)內設有支板腔(37),所述支板結構(3)上設有與所述支板腔(37)連通的:燃料流入口(33)、高溫引氣流入口(34)、以及多個噴射孔(35);
其中,所述凹腔(4)的長度、與所述凹腔(4)的底板和所述突擴段(2)的底板的高度差之比小于10;所述凹腔(4)的底板與所述等直段(5)的底板的連接處設有過渡板,所述過渡板的傾斜角為45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噴射孔(35)的軸線均垂直于所述燃燒室的長度方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結構(3)的底端固定連接于所述突擴段(2)尾部的底板上,所述支板結構(3)的頂端向所述尾噴管(6)方向傾斜,并延伸至所述的凹腔(4)上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流入口(33)和所述高溫引氣流入口(34)均設置于所述突擴段(2)的底板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板結構(3)由兩塊迎風板(31)和一塊背風板(32)圍成,所述迎風板(31)均與所述隔離段(1)相對,所述背風板(32)與所述尾噴管(6)相對;多個所述噴射孔(35)分別設置于兩塊所述迎風板(31)與所述背風板(32)的連接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兩塊所述迎風板(31)與背風板(32)連接處均設有沿所述支板結構(3)長度方向分布的凹槽(36),所述凹槽(36)的槽底與所述噴射孔(35)連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結構(3)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燃燒室的長度方向的夾角為45度。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結構(3)的頂端與所述燃燒室的頂部之間留有間隙。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燃沖壓發動機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溫引氣流入口(34)用于將渦輪發動機內的高溫氣流引入所述支板腔(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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