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木質素磺酸鈉制備芳香醛化合物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316681.7 | 申請日: | 2015-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3711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8 |
| 發明(設計)人: | 孫小玲;楊軍艷;張海峰;沈元昊;畢宇霆;繆華超;毛海舫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C07C45/27 | 分類號: | C07C45/27;C07C45/32;C07C45/79;C07C47/58;C07C47/575;C07C47/565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31001 | 代理人: | 吳寶根,馬文峰 |
| 地址: | 200235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木質素 磺酸鈉 制備 芳香 化合物 方法 | ||
1.一種利用木質素磺酸鈉制備芳香醛化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1)、將氫氧化鈉加入去離子水中,混合均勻后,得到質量百分比濃度為2-5%的氫氧化鈉水溶液,然后加入木質素磺酸鈉,攪拌5-15min,維持溫度在5-60℃,得到體系1;
木質素磺酸鈉的用量,按質量比計算,木質素磺酸鈉:質量百分比濃度為2-5%的氫氧化鈉水溶液為1g:20-30ml;
所述木質素磺酸鈉為造紙廢液中的木質素磺酸鈉;
(2)、攪拌條件下,向體系1中加入氧化劑,同時加入催化劑,反應1.0-6.0h,得到反應液;
所用氧化劑為質量百分比濃度為30%的雙氧水溶液,其用量按木質素磺酸鈉:氧化劑為1.0g:1.28-4.0ml的比例計算,其加入速率為0.3-0.7ml/min;
所用催化劑為CuSO4·5H2O、CoCl2·6H2O或CuCl2·2H2O;
所用催化劑的量,按質量比計算,即木質素磺酸鈉:催化劑為6.67-20:1;
(3)、向步驟(2)所得的反應液中加入6mol/L的HCl水溶液調pH為1~3,然后抽濾除去未反應的木質素磺酸鈉,所得的上清液用有機溶劑乙酸乙酯或氯仿進行萃取,所得有機相控制溫度為30-55℃進行旋蒸濃縮,即得芳香醛混合物;
(4)、對步驟(3)所得芳香醛混合物進行柱層析分離可分別得到香草醛、對羥基苯甲醛和丁香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質素磺酸鈉制備芳香醛化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1)中所述氫氧化鈉水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5%,木質素磺酸鈉的用量,按質量比計算,木質素磺酸鈉:質量百分比濃度為5%的氫氧化鈉水溶液為1g:20ml;
步驟(2)中所用氧化劑為質量百分比濃度為30%的雙氧水溶液,木質素磺酸鈉:氧化劑為7.0g:9.0ml,氧化劑的滴加速率為0.3-0.7ml/min;
所用催化劑為CuSO4·5H2O;所用催化劑的量,按質量比計算,即木質素磺酸鈉:催化劑為7: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質素磺酸鈉制備芳香醛化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1)中所述氫氧化鈉水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2%;
木質素磺酸鈉的用量,按質量比計算,木質素磺酸鈉:質量百分比濃度為2%的堿性水溶液為1.0g:30ml;
步驟(2)中所用氧化劑為質量百分比濃度為30%的雙氧水溶液,木質素磺酸鈉:氧化劑為1.0g:2.5ml,氧化劑的滴加速率為0.3-0.7ml/min;
所用催化劑為CuSO4·5H2O;所用催化劑的量,按質量比計算,即木質素磺酸鈉:催化劑為10: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質素磺酸鈉制備芳香醛化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1)中所述氫氧化鈉水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4%;
木質素磺酸鈉的用量,按質量比計算,木質素磺酸鈉:質量百分比濃度為4%的堿性水溶液為1g:30ml;
步驟(2)中所用氧化劑為質量百分比濃度為30%的雙氧水溶液,木質素磺酸鈉:氧化劑為1.0g:2.0ml,氧化劑的滴加速率為0.3-0.7ml/min;
所用催化劑為CoCl2·6H2O;所用催化劑的量,按質量比計算,即木質素磺酸鈉:催化劑為20: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木質素磺酸鈉制備芳香醛化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1)中所述氫氧化鈉水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4%;
木質素磺酸鈉的用量,按質量比計算,木質素磺酸鈉:質量百分比濃度為4%的堿性水溶液為1g:30ml;
步驟(2)中所用氧化劑為質量百分比濃度為30%的雙氧水溶液,木質素磺酸鈉:氧化劑為1.0g:4ml,氧化劑的滴加速率為0.3-0.7ml/min;
所用催化劑為CuCl2·2H2O;所用催化劑的量,按質量比計算,即木質素磺酸鈉:催化劑為6.67: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應用技術學院,未經上海應用技術學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10316681.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