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調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233956.0 | 申請日: | 2015-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9658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長春;吳少波;彭偉威;李松;楊檢群;梁勇超;游俊雄;熊華祥;廖岸輝;徐遠炬;劉寶寶;譚宋平;吳秀瀅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0 | 分類號: | F24F1/00;F24F13/20;F24F13/02;F24F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吳貴明 |
| 地址: | 519070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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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調器 | ||
1.一種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殼(1),具有相對設置的上側和下側,所述底殼(1)上設置有由所述上側向所述下側延伸的風道,所述風道具有對應于所述上側的上出風口以及對應于所述下側的下出風口;
離心風機(3),設置在所述底殼(1)的風道內,所述離心風機(3)包括風機電機(33)及被所述風機電機(33)驅動的離心葉輪(31),所述離心葉輪(31)具有葉體板(313);
電機固定支架,所述電機固定支架壓接在所述風機電機(33)的外部并與所述底殼(1)連接,所述電機固定支架上具有第一通風結構;
第二罩體,所述第二罩體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電機固定支架上,所述第二罩體具有第二通風結構,所述第二罩體具有第一工作位置和第二工作位置,當所述第二罩體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所述第一通風結構與所述第二通風結構連通并使所述風道與所述風機電機(33)連通;當所述第二罩體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時,所述第一通風結構與所述第二通風結構交錯設置以使所述風道與所述風機電機(33)隔離;
其中,所述底殼(1)具有風道底面(181)及安裝所述離心風機(3)的安裝凹槽,所述風道底面(181)位于所述安裝凹槽的周向外側,所述風機電機(33)設置在所述安裝凹槽內,所述葉體板(313)高于或者平齊于所述風道底面(181),所述底殼(1)上對應所述風機電機(33)的位置具有電機散熱孔(1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凹槽包括安裝凹槽底面(1821)及安裝凹槽側壁(1822),所述安裝凹槽側壁(1822)由所述安裝凹槽底面(1821)至所述風道底面(181)的方向上逐漸擴大的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凹槽側壁(1822)的母線與所述安裝凹槽底面(1821)之間呈銳角夾角(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銳角夾角(α)在40°至50°的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凹槽底面(1821)的直徑大于所述離心風機(3)的外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和所述離心風機(3)均為多個,所述多個風道并排布置,所述多個離心風機(3)一一對應地設置在所述多個風道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具有兩種工作模式:
制冷模式,當所述空調器處于所述制冷模式時,所述第二罩體處于第一工作位置;
制熱模式,當所述空調器處于所述制熱模式時,所述第二罩體處于第二工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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