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質原料免外加熱一步法制活性炭工藝及炭活化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178265.5 | 申請日: | 2015-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737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15 |
| 發明(設計)人: | 蔣應梯;莊曉偉;潘炘;陳順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1B31/10 | 分類號: | C01B3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23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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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質 原料 外加 一步 法制 活性炭 工藝 活化 設備 | ||
1.木質原料免外加熱一步法制活性炭工藝及炭活化設備,其特征是:木質原料連續通過三個串聯在一起的內熱式干燥轉爐、外熱式炭化轉爐和內熱式活化轉爐一步法制活性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質原料免外加熱一步法制活性炭工藝及炭活化設備,其特征是:炭活化設備由轉爐的支承輪(1)、進料螺旋輸送機(2)、加料斗(3)、尾氣出口(4)、支承托輪(5)、(11)、(21)、傳動齒輪(6)、(8)、(19)、內熱式干燥轉爐殼體(7)、活化尾氣接管(9)、下料槽(10)、炭化轉爐殼體(12)、加熱煙道(13)、耐溫層(14)、保溫層(15)、水蒸汽預熱器(16)、活化尾氣引入口(17)、活化轉爐殼體(18)、空氣管或蒸汽管(20)、(22)、蒸汽總管及旋轉接頭(23)、出料閘板(24)、活化料暫存箱(25)、活化尾氣出口(26)和布風管(27)所組成,三個轉爐按內熱式干燥轉爐殼體(7)、炭化轉爐殼體(12)和活化轉爐殼體(18)的順序依次串聯在一起,分別由各自的驅動電機驅動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質原料免外加熱一步法制活性炭工藝及炭活化設備,其特征是:活化產生的高溫尾氣引到外熱式炭化爐及水蒸汽過熱設備中用來加熱炭化轉爐和預熱水蒸汽,然后再將加熱炭化轉爐后的尾氣通到內熱式干燥轉爐中直接干燥原料,實現熱能的循環綜合利用,木質原料從干燥、炭化和活化直到活化炭的整個生產過程不需要外加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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