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生產Lyocell纖維用溶液的回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162227.0 | 申請日: | 2015-04-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6108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06 |
| 發明(設計)人: | 蔡劍;程鵬;荀紅利;李婷;田玲;安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11302 | 代理人: | 劉杰 |
| 地址: | 10002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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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生產 lyocell 纖維 溶液 回收 方法 | ||
1.一種生產Lyocell纖維用溶液的回收方法,用于回收Lyocell纖維生產所用待回收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將含硅和鋁的物質粉碎為固體粉體,再進行堿化,獲得堿化液,所述進行堿化包括:將所述固體粉體投入到含堿2%~15%的堿溶液中,所述粉體濃度控制在4%~25%,升溫至90~105℃,并保溫1~4小時;
將所述堿化液與所述待回收溶劑混合,獲得混合溶液,所述堿化液吸附所述待回收溶劑中的雜質后,以不溶物的形式存在;
將吸附完成后的所述混合溶液進行澄清分離,獲得濾液和含有所述不溶物的泥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含硅和鋁的物質粉碎具體包括:
利用粉碎機將所述含硅和鋁的物質粉碎至60~400目的固體粉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固體粉體在所述待回收溶劑中的含量為200ppm~1000pp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堿化液與所述待回收溶劑混合,包括:采用機械攪拌式的動態混合設備或采用折流式或混流式靜態混合設備將所述堿化液與所述待回收溶劑混合,混合時間控制在4~20分鐘。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時間控制在5~10分鐘。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吸附完成后的所述混合溶液進行澄清分離,包括:
采用沉降澄清或氣浮澄清,或采用沉降澄清和氣浮澄清。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將吸附完成后的所述混合溶液進行澄清分離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加入絮凝助劑。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助劑具體為非離子型或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所述絮凝助劑的添加濃度在所述待回收溶劑中占10ppm~200ppm。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泥漿進行過濾并洗滌澄清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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