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電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96776.2 | 申請日: | 2015-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9066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30 |
| 發明(設計)人: | 梁偉;馬克·斯蒂芬·耶馬扎基;羅吉特·喬赫里;王小勇;瑞恩·亞伯拉罕·麥吉;鄺明朗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0 | 分類號: | B60W20/10;B60W10/06;B60W10/08;B60W30/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王秀君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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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電動 車輛 | ||
1.一種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包括:
發動機和電動馬達,兩者均被構造成產生車輛動力傳動系扭矩;以及
控制器,被配置為響應于動力傳動系扭矩變化情形而利用阻尼功能來控制動力傳動系扭矩有限的持續時間,所述阻尼功能基于測量的馬達速度和期望的馬達速度之間的差異調節電動馬達的扭矩,以抵消動力傳動系速度振蕩并驅使測量的馬達速度朝向期望的馬達速度,其中,所述測量的馬達速度由控制器通過來自測量電動馬達的速度的傳感器的信號而接收,所述期望的馬達速度由控制器基于測量的馬達速度的曲線擬合插值而估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動力傳動系扭矩變化情形是發動機啟動、換檔、踩加速器踏板、松加速器踏板或扭矩命令超過可用扭矩的預定百分比中的至少一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動力傳動系扭矩變化情形是起步離合器部分或完全閉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動力傳動系扭矩變化情形是變矩器旁通離合器部分或完全閉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阻尼功能包括正向回路中的陷波濾波器,用于將阻尼功能限制在動力傳動系速度振蕩的預定頻率范圍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阻尼功能包括產生馬達扭矩調節值的反饋回路,從期望的馬達扭矩中減去所述馬達扭矩調節值得到實際的馬達扭矩,所述馬達扭矩調節值基于測量的馬達速度和期望的馬達速度之間的差異。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所述反饋回路包括導數項和比例項,所述導數項與測量的馬達速度和期望的馬達速度之間的差異的導數成比例,所述比例項與所述差異成比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電動車輛,其中,有限的持續時間基于預定的經過時間或者當速度誤差降低至預定閾值以下時,所述速度誤差是測量的馬達速度和期望的馬達速度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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