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減震氣槍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96422.8 | 申請日: | 2015-03-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974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10 |
| 發明(設計)人: | 季孝平;吳燁承;沈小強;曾勝平;紀富營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新華體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41B11/642 | 分類號: | F41B11/642;F41B11/70;F41C23/08 |
| 代理公司: | 杭州豐禾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王曉峰 |
| 地址: | 3132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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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減震 氣槍 | ||
1.一種減震氣槍,包括固定連接的槍身(1)和槍托(2),其特征在于:所述槍身(1)上安裝有氣筒(3)和減震機構,所述氣筒(3)的前端通過扣合擋塊(31)與槍身(1)連接,所述氣筒(3)內部的后端通過固定銷(33)固定有活塞彈簧座(34),所述減震機構包括減震彈簧座(41)、第一彈簧(42)、第二彈簧(43)、緩沖桿(44)和限位銷(45),所述減震彈簧座(41)的后端與槍托(2)臺階面的第一豎向壁(201)相抵,前端伸入活塞彈簧座(34)與氣筒之間的間隙內,所述第一彈簧(42)設置在活塞彈簧座(34)與減震彈簧座(41)之間,所述緩沖桿(44)貫穿減震彈簧座(41),且緩沖桿(44)的前端設有凸緣,所述第二彈簧(43)的一端與減震彈簧座(41)相抵,另一端與凸緣相抵,在第二彈簧(43)作用下,緩沖桿(44)的前端與活塞彈簧座(34)相抵,后端位于槍托(2)臺階面的第一水平面(202)上,且緩沖桿(44)的后端設有第三長條通孔,所述限位銷(45)貫穿第三長條通孔將緩沖桿(44)與槍托(2)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震氣槍,其特征在于:所述槍身(1)前端設有第一通孔(11),所述扣合擋塊(31)嵌設在第一長條通孔(11)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震氣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彈簧座(41)的前端還設有第二長條通孔(46),所述氣筒(3)上設有螺釘(35),所述螺釘(35)貫穿第二長條通孔(46),將氣筒(3)和活塞彈簧固定座(31)緊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震氣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桿(44)后端與槍托(2)臺階面的第二豎向壁(203)之間的距離與限位銷(45)從第三長條通孔的一端到另一端的距離相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震氣槍,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筒(3)后部的上端與槍托(2)的上端還安裝有裝飾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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