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夾木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10093535.2 | 申請日: | 2015-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875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黃禮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浪度家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7/90 | 分類號: | B65G47/9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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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木料搬運設備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夾木裝置。
背景技術
木料是人們生產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材料,如建筑施工過程中用于制作型腔、大型機械設備的包裝盒、家庭生活中的床頭柜、收納箱體、茶幾,作為裝修裝飾制作成木質地板、實木門等。木料的市場需求量大,用于專門針對木料加工和運輸的裝置的設計研發(fā)工作對木料工業(yè)具有促進作用。
現有技術中,企業(yè)針對原木和切割后的條形木的搬運主要通過人工或者柔性吊帶的形式進行搬運,以上過程中繩索或者吊帶的套設均需要至少將木料的一端懸空完成套設,以上過程不僅影響搬運效率,同時針對大批量或者單塊較大的木料時,勞動強度過大。
發(fā)明內容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現有技術中,企業(yè)針對原木和切割后的條形木的搬運主要通過人工或者柔性吊帶的形式進行搬運,以上過程中繩索或者吊帶的套設均需要至少將木料的一端懸空完成套設,以上過程不僅影響搬運效率,同時針對大批量或者單塊較大的木料時,勞動強度過大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夾木裝置。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夾木裝置通過以下技術要點來達到目的:一種夾木裝置,包括起吊架和設置在起吊架上的兩個木料夾持部,所述木料夾持部均包括卡爪、第一鉸接座和液壓油缸,起吊架上還設置有第三鉸接座,所述第三鉸接座上設置有第三鉸接釘,所述第一鉸接座固定在卡爪上,第一鉸接座上還設置有第一鉸接釘,所述液壓油缸的兩端分別通過第三鉸接釘和第一鉸接釘與第三鉸接座和第一鉸接座鉸接連接,卡爪的一端與起吊架鉸接連接,且液壓油缸可制動對應卡爪繞卡爪與起吊架的鉸接點轉動,兩個木料夾持部上均設置有多個并排排列的卡爪,且兩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數量差為1個,其中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位置相對于另外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位置錯開布置。
具體的,設置的起吊架用于本發(fā)明與其他吊裝或搬運設備的連接,兩個木料夾持部的卡爪構成木料的夾持空間,以上夾持空間的寬度受兩個液壓油缸的控制,即在制動液壓油缸的過程中,卡爪繞其與起吊架鉸接點轉動來實現上述目的。這樣,即可實現卡爪對木料的夾持和松懈。本發(fā)明中,通過分別在木料夾持部上設置多個并排排列的卡爪,同時其中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位置相對于另外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位置錯開布置的結構形式,旨在實現兩排卡爪在收攏過程中,若木料的直徑較小或者木料較薄,其中一個木料夾持部上的卡爪可分別運動至另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間隙之間,以實現對直徑較小或者木料較薄時,本發(fā)明仍能完成對木料的良好夾持,以使得本發(fā)明對木料的直徑或厚度具有良好的適應能力。
更進步的技術方案為:
還包括兩個分別與木料夾持部對應的第二鉸接座,所述第二鉸接座用于兩個木料夾持部分別與起吊架的鉸接連接,所述起吊架上還設置有兩個第四鉸接釘,第二鉸接座上還設置有第二鉸接釘,第二鉸接座的兩端分別通過第四鉸接釘和第二鉸接釘鉸接連接。
以上通過第二鉸接座實現卡爪與起吊架鉸接連接的結構形式,由于卡爪自由端與起吊架之間具有兩個可相對轉動的鉸接點,這樣可實現兩個木料夾持部之間能夠形成寬度更大和更小的夾持空間,利于本發(fā)明對木料尺寸的適應能力,同時,通過第二鉸接座將卡爪與起吊架連接,便于在起吊腳設置為框形或門式結構時,同樣可以將卡爪設置的較寬,利于本發(fā)明在木料夾持或起吊過程中性能的穩(wěn)定性。
為增大本發(fā)明在工作過程中其與木料相互作用能產生的最大摩擦力,以防止木料自轉影響本發(fā)明性能的穩(wěn)定性,所述卡爪上還設置有條形棱。
為最大程度發(fā)揮所述條形棱的作用,所述條形棱的長度方向與夾持空間的長度方向平行。
為避免條形棱在木料上造成過深的壓痕影響木料的使用性能,所述條形棱為柔性墊。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結構簡單,通過分別在木料夾持部上設置多個并排排列的卡爪,同時其中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位置相對于另外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位置錯開布置的結構形式,旨在實現兩排卡爪在收攏過程中,若木料的直徑較小或者木料較薄,其中一個木料夾持部上的卡爪可分別運動至另一個木料夾持部上卡爪的間隙之間,以實現對直徑較小或者木料較薄時,本發(fā)明仍能完成對木料的良好夾持,以使得本發(fā)明對木料的直徑或厚度具有良好的適應能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夾木裝置一個具體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標記分別為:1、條形棱,2、卡爪,3、第一鉸接座,4、第一鉸接釘,5、第二鉸接釘,6、第二鉸接座,7、液壓油缸,8、起吊架,9、第三鉸接釘,10、第三鉸接座,11、第四鉸接釘。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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