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導管設備及相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087142.0 | 申請日: | 2015-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227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23 |
| 發明(設計)人: | M.Y.阿卜杜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B.布勞恩梅爾松根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M25/08 | 分類號: | A61M25/08;A61M2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晨;傅永霄 |
| 地址: | 德國梅***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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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管 設備 相關 方法 | ||
1.?一種導管設備,包括:
導管轂,其包括一對翼部、用于將流體引到所述導管轂中的注入端口、以及第一止動器元件;
針保護殼體,其與所述導管轂接觸并包括第二止動器元件;
針轂,其與所述針保護殼體接觸并包括針,所述針包括桿和遠側尖部;
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和第二止動器元件之間的接合防止所述導管轂和針保護殼體的意外分離;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包括溝槽而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包括突出部,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和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都是突出部,或者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是突出部而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是溝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溝槽具有成V形的兩個側壁。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溝槽具有兩個側壁并具有底壁。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針保護件包括被組裝在一起的多個子部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止動器元件中的一個包括外螺紋。
6.?如前述權利要求的任一項所述的設備,還包括在所述針保護殼體和所述針轂之間展開并延長的栓鏈。
7.?如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針包括褶皺,并且所述針保護殼體被設置有接合裝置以接合所述褶皺。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接合裝置包括限定了開口的周邊。
9.?如前述權利要求的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針保護殼體具有開口遠端,所述開口遠端的尺寸和形狀被設置成接收所述導管轂的所述近端,包括Luer鎖。
10.?如前述權利要求的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和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均是突出部,并且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是板簧類型的突出部。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側壁是成角度的或直的。
12.?一種制造導管設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形成具有導管管體的導管轂,所述導管轂包括具有外螺紋的外表面;
形成具有壁表面的針保護殼體,所述壁表面具有外表面和限定內腔室的內表面;
將所述針保護殼體放置在所述導管轂的近端上,使得所述導管的所述近端突出到所述針保護殼體的所述內腔室中;
形成具有帶針尖的針的針轂,并將所述針轂放置成與所述針保護殼體接合,使得所述針突出穿過所述針保護殼體、所述導管轂和所述導管管體,并且所述針保護殼體位于與所述針轂形成在一起的罩體內;以及
通過將所述導管轂的外表面上的第一止動器元件與所述針保護殼體的所述內腔室中的第二止動器元件接合,將所述針保護殼體與所述導管轂可移除地固定。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是溝槽,并且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是突出部。
14.?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器元件是所述導管轂上的所述外螺紋。
15.?如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被附接至所述針保護殼體和所述針轂的栓鏈。
16.?如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針包括形成在所述針尖的近側的輪廓變化,用于接合所述針保護殼體形成在一起的限定了開口的周邊。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止動器元件包括形成在所述針保護殼體的兩個側壁上的兩個板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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