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皮膚修復復合物及其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86857.4 | 申請日: | 2015-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3971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5 |
| 發明(設計)人: | 邵茜;鄒鵬飛;潘松浩;趙樂榮;隋海松;胡素文;孫本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煙臺新時代健康產業日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9767 | 分類號: | A61K8/9767;A61K8/9789;A61Q19/08;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輕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12 | 代理人: | 王澎 |
| 地址: | 264006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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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皮膚 修復 復合物 及其 用途 | ||
1.一種皮膚修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修復復合物包含有松花粉提取物和青梅花提取物;所述松花粉提取物占所述皮膚修復復合物的重量百分數為0.5~2.0%;所述青梅花提取物占所述皮膚修復復合物的重量百分數為0.05~0.5%;所述皮膚修復復合物還含有8%的甘油,余量用純水補足。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修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松花粉提取物的提取溶劑為水,所述松花粉提取物中包含有作為細胞膜信號轉導促進劑的多糖,能夠維持細胞膜的流動性和結構完整性,加強細胞膜的信號轉導。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膚修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青梅花提取物的提取溶劑為30%乙醇水溶液,所述青梅花提取物中包含有作為抗氧化劑的酚類。
4.一種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皮膚修復復合物在制備皮膚修復護膚品中的用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皮膚修復復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修復護膚品的劑型為乳液、霜劑或面膜。
6.一種皮膚修復乳液,其特征在于:重量百分數的組份為:
十六酸十六酯1.0-3.0%;硬脂醇2.0-4.0%;白油3.0-7.0%;甘油2.0-5.0%;甲基葡糖倍半硬脂酸酯0.5-2.0%;聚乙二醇-20甲基葡糖倍半硬脂酸酯1.0-3.0%;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所述皮膚修復復合物0.3-4.0%;香料0.1%;防腐劑0.05%;余量用去離子水補足。
7.一種皮膚修復面霜,其特征在于:重量百分數的組分為:
硬脂醇4.0-7.0%;辛酸/癸酸甘油三酯3.0-7.0%;環五聚二甲基硅氧烷2.0-6.0%;甘油2.0-4.0%;丁二醇1.0-3.0%;鯨蠟硬脂醇聚醚-61.5-2.5;鯨蠟硬脂醇聚醚-250.8-1.5%;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皮膚修復復合物0.3-4.0%;香料0.1%;防腐劑0.05%;余量用去離子水補足。
8.一種皮膚修復面膜,其特征在于:重量百分數的組分為:
卡波U21為0.5-1.5%;甘油2.0-5.0%;聚乙二醇-18二甲基硅烷甲基醚0.3-1.0%;氫氧化鈉0.05-0.2%;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皮膚修復復合物0.5-5.0%;余量用去離子水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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