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集運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84598.1 | 申請日: | 2015-0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919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10 |
| 發明(設計)人: | 譚宗保;丁洪亮;范俊超;劉忠誠;季延風;趙大慶;陸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齊齊哈爾軌道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88/52 | 分類號: | B65D88/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羅滿 |
| 地址: | 161002 黑龍江***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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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集運 器具 | ||
1.一種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其至少一面為具有一定致密程度的網面,以圍合形成用于承載貨物且能夠透氣的閉合空間;其頂面的左右兩側或者其中一側向下傾斜,以便與車頂相匹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集裝籠(1)和下集裝籠(2),所述上集裝籠(1)能夠疊加在所述下集裝籠(2)上,所述上集裝籠(1)的頂面以其左右兩側向下傾斜,以便與車頂相匹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集裝籠(1)包括至少兩個可左右排列的上分籠(11),各所述上分籠(11)均具有用于承載貨物的閉合空間;處于最左側/最右側的所述上分籠(11)的頂面的左側/右側向下傾斜。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集裝籠(1)包括三個以上可左右排列的上分籠(11),各所述上分籠(11)均具有用于承載貨物的閉合空間;處于最左側/最右側的所述上分籠(11)的頂面由右至左/由左至右向下傾斜,以使得所述上集裝籠(1)的頂面與車頂相匹配。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集裝籠(2)包括至少兩層可上下疊加的下分籠單元(21),各所述下分籠單元(21)均具有用于承載貨物的閉合空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各所述下分籠單元(21)包括至少兩個可左右排列的下分籠(211),各所述下分籠(211)均具有用于承載貨物的閉合空間。
7.如權利要求2-6任一項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集裝籠(1)和所述下集裝籠(2)中,通過堆碼角柱(3)實現上下疊加。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集裝籠(1)和/或所述下集裝籠(2)的底部可拆卸地安裝有腳輪(4);所述腳輪(4)為自帶腳剎的萬向輪。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集裝籠(1)和/或所述下集裝籠(2)的底部設有若干安裝板(5);各所述安裝板(5)高于所述上集裝籠(1)和/或所述下集裝籠(2)的底面,或各所述安裝板(5)能夠支撐于車廂底面或地面;所述安裝板(5)設有用于安裝所述腳輪(4)的安裝孔。
10.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集運器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啟閉所述閉合空間的門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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