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低鹽度水體凈化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080348.0 | 申請日: | 2015-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714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03 |
| 發明(設計)人: | 何文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太和水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3/32 | 分類號: | C02F3/3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郭婧婧;許亦琳 |
| 地址: | 201501 上海市金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鹽度 水體 凈化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水體生態修復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低鹽度水體凈化方法及其應用。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速度加快,城市規模、人口壓力不斷擴展,環境負荷增大,使得城市水體的水質越來越差。加大城市景觀水體污染防治力度,恢復城市水生態功能已成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城市的水污染問題主要以水體富營養化為主要特征,容易造成藍綠藻爆發,致使水生植物的生長被抑制而出現藻型濁水態水體,水生動、植物的生存環境遭受嚴重破壞,水體失去自凈能力,水質逐漸惡化,轉變為富營養狀態。我國發達地區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其污染負荷較重,城市水體污染情況也較為嚴峻,海水平均鹽度為3.5%左右,而沿海地區的水體容易受到潮汐的影響,水體鹽度高于內陸水體。
由于大部分植物在土壤含鹽量為0.3%時便受到危害,大于0.5%時即不能生長。植物在鹽脅迫下主要表現為生長減慢,代謝受抑制,植物的干重顯著降低,葉子轉黃,嚴重時出現鹽斑,葉子萎蔫,植株死亡。現有的城市富營養化水體的治理方法存在措施較單一、實施后生態系統恢復較慢且難以長期保持等缺陷,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低鹽度水體的富營養化問題。
發明內容
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低鹽度水體凈化方法,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低鹽度水體凈化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低鹽度水體中,栽種苦草、小茨藻和伊樂藻作為沉水植物組合,建立生態群落。
優選的,所述組合中,苦草所占的比例為50%~60%。
優選的,所述組合中,小茨藻所占的比例為20%~30%。
優選的,所述組合中,伊樂藻所占的比例為20%~30%。
優選的,所述低鹽度水體是指鹽度<0.8%的水體。所述鹽度是指每千克水中所含的溶解的鹽類物質的質量。
所述的苦草、小茨藻和伊樂藻均為現有技術。所述苦草的拉丁名是Vallisneriae?Spiralis。所述小茨藻的拉丁名是Najas?minor。所述伊樂藻的拉丁名是Hydrilla?verticillata。
優選的,沉水植物組合覆蓋面積占低鹽度水體總面積的70%~90%。
更優選的,所述苦草的覆蓋面積占低鹽度水體總面積的35%~54%。低鹽度水體中苦草之間的株距為10~20cm。
更優選的,所述小茨藻的覆蓋面積占低鹽度水體總面積的14%~21%。低鹽度水體中小茨藻之間的株距為10~20cm。
更優選的,所述伊樂藻的覆蓋面積占低鹽度水體總面積的15%~20%。低鹽度水體中伊樂藻之間的株距為10~20cm。
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了前述方法在凈化低鹽度水體中的用途。
優選的,所述低鹽度水體是指鹽度<0.8%的水體。
優選的,所述用途是指前述方法在快速凈化低鹽度水體中的用途,亦即,在采用所述方法后,三個月即可恢復生態系統,比現有技術快兩至三個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1)采用本發明的特定組合,能夠提升沉水植物的耐鹽性,解決單一植物耐鹽性較差的特征,進而形成耐鹽性的生態系統,提高對低鹽度水體的凈化能力,實現水體由富營養化向貧營養化的轉化。
(2)采用本發明的方法,實施后生態系統恢復較快(施工完成后三個月即可恢復生態系統,比現有技術快兩至三個月),且能夠長期保持(比現有技術長3-5年),從根本上解決低鹽度水體的富營養化問題。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特定的具體實例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明的其他優點與功效。本發明還可以通過另外不同的具體實施方式加以實施或應用,本說明書中的各項細節也可以基于不同觀點與應用,在沒有背離本發明的精神下進行各種修飾或改變。
在進一步描述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之前,應理解,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下述特定的具體實施方案;還應當理解,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的術語是為了描述特定的具體實施方案,而不是為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在本發明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除非文中另外明確指出,單數形式“一個”、“一”和“這個”包括復數形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太和水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經上海太和水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10080348.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