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廠現場總線DPV1管理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79294.6 | 申請日: | 2015-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1511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1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曉博;高海東;劉茜;王春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418 | 分類號: | 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61215 | 代理人: | 何會俠 |
| 地址: | 710032 ***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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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廠 現場總線 dpv1 管理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電廠現場總線DPV1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以太網交換設備(6),分別通過各自的以太網接口與以太網交換設備(6)連接的智能現場設備管理平臺(1)、智能現場設備歷史數據中心(2)、智能現場設備EDD解析服務器(3)、現場設備組態平臺(4)、操作員站(5)和控制器(7),所述控制器(7)與現場總線DPV1主站(8)間通過底板并行總線連接,所述現場總線DPV1主站(8)分別與執行機構(9)、閥門(10)和DP/PA耦合器(11)通過DP總線連接,所述DP/PA耦合器(11)分別與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和智能傳感器(14)通過PA總線連接;所述執行機構(9)和閥門(10)為遵循PROFIBUS-DP規范的智能現場設備,所述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和智能傳感器(14)為遵循PROFIBUS-PA規范的智能現場設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廠現場總線DPV1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機構(9)、閥門(10)、DP/PA耦合器(11)、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和智能傳感器(14)的連接次序和數量選擇能夠根據PROFIBUS規范以及電廠設計需要進行更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廠現場總線DPV1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7)的數量和選擇能夠根據設計需要進行擴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廠現場總線DPV1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以太網交換設備(6)能夠根據以太網的拓撲結構進行擴展。
5.采用權利要求1所述電廠現場總線DPV1管理系統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現場設備組態平臺(4)將執行機構(9)、閥門(10)、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和智能傳感器(14)的GSD文件和EDD文件通過以太網交換設備(6)傳輸到智能現場設備管理平臺(1),智能現場設備管理平臺(1)根據上傳的GSD文件和EDD文件形成智能現場設備管理目錄;現場設備組態平臺(4)根據電廠現場設備的地址和類型配置信息、電廠現場設備的GSD文件給出的模塊以及數據點的信息對設備進行組態,形成總線參數集和設備參數集,通過以太網交換設備(6)傳輸到控制器(7),控制器(7)將配置信息轉發給現場總線DPV1主站(8),現場總線DPV1主站(8)根據配置信息對數據通信總線和智能現場設備的執行機構(9)、閥門(10)、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和智能傳感器(14)進行初始化配置,完成初始化配置之后,執行機構(9)、閥門(10)、DP/PA耦合器(11)、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和智能傳感器(14)就在現場總線DPV1主站(8)的控制下進行周期性循環數據通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控制器(7)、現場總線DPV1主站(8)、閥門(10)、壓力變送器(12)、溫度變送器(13)、智能傳感器(14)和DP/PA耦合器(11)進入周期性循環通信后,現場設備組態平臺(4)能夠對現場設備的參數進行修改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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