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和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74855.3 | 申請日: | 2015-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6055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05 |
| 發明(設計)人: | 郭建保;劉珍海;岳國輝;陳現嶺;張凱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9/04 | 分類號: | B60R1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李翔,黃志興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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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撞擊 防護 結構 汽車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以及具有所述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的汽車。
背景技術
新能源汽車是當今汽車發展的重要方向,電動汽車是其重要組成,而在電池汽車中,很大一部分是電池包為后置式,即位于汽車的尾部,對于這種類型的電動汽車,在受到高速尾部碰撞時,電池包將會受到撞擊、擠壓,從而產生嚴重變形,導致電池包破裂、電解液泄漏、電池起火及爆炸等危險,嚴重地還可能擠壓后排座椅,對后排乘員造成傷害,因此,對于電池包后置的電動汽車,要重點考慮電池包在高速尾部碰撞是的安全性問題。
在現有技術中,通常在汽車的尾部設置有一級蜂窩鋁結構作為防撞機構,現有的防撞機構沒有考慮到防護結構在尾部碰撞中既實現分區吸收能量,又保護電池包不受擠壓損壞及高頻振動,以實現電池包機械完整性能,以保護電池包的安全性。具體地,在汽車發生尾部高速碰撞時,一級蜂窩鋁結構不能充分變形吸能,使得碰撞能量直接轉移為被碰撞汽車的動能;無法實現對電池包的保護,而使電池包獲得較大的加速度且高頻振動,并受到擠壓,存在電池包破裂、電解液泄漏、電池起火及爆炸等風險;在汽車發生尾部高速碰撞時,由于防撞機構的性能不足,容易造成電池包與座椅之間的地板縱梁變形,從而使得電池包與后排座椅發生碰撞,對后排乘員造成傷害。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旨在提出一種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所述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能夠在受到碰撞后較好地吸收能量,以更好地保護電池包,有效減小電池包受到擠壓變形而破裂或者對其周邊部件造成擠壓損傷的可能性。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所述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包括用于放置電池包的電池包存放空間、位于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的沿橫向的兩邊外側的兩根縱向防護梁,所述縱向防護梁沿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的縱向延伸并且延伸超過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的沿縱向的外端,所述縱向防護梁上安裝有位于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的沿縱向的外端的外側的第一級防撞機構,所述縱向防護梁上還安裝有位于所述第一級防撞機構和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之間的第二級防撞機構。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級防撞機構與所述第二級防撞機構之間存在高度差。
進一步的,在所述兩根縱向防護梁的底板的下方對稱地分別設置有支架,所述第二級防撞機構包括第二級防撞梁,所述第二級防撞梁沿所述電池包的橫向延伸并且兩端分別安裝于對應側的所述支架。
進一步的,所述支架包括連接于所述底板并且沿所述縱向防護梁的縱向延伸的第一桿件、從所述第一桿件的外側端部豎直向下延伸的第二桿件以及連接所述第一桿件和所述第二桿件以與所述第一桿件和所述第二桿件構成三角結構的第三桿件,所述第二級防撞梁安裝于所述第二桿件的外側表面。
進一步的,在所述第一桿件在靠近內側端部處設置有至少一個安裝孔,所述支架還包括從所述第一桿件的外側端部水平延伸出的第四桿件,所述第四桿件上設置有安裝孔,所述第二級防撞機構還包括穿過所述安裝孔以將所述支架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縱向防護梁的支架安裝件。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級防撞梁可拆卸地安裝于所述支架。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級防撞機構安裝于所述縱向防護梁的外側端面。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級防撞機構包括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縱向防護梁的外側端面上的第一連接板、連接于所述第一連接板的吸能盒以及第一級防撞梁,所述第一級防撞梁沿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的橫向延伸并且兩端分別可拆卸地連接于對應側的所述縱向防護梁上的所述吸能盒。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所述的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具有以下優勢:由于具有兩級防撞機構,相當于對電池包構成兩級保護,從而能夠在電池包受到撞擊后更好地吸收能量,以更好地保護電池包,防止電池包受到撞擊而擠壓變形,從而導致電池包破裂、電解液泄漏甚至引起起火、爆炸等,并且同時有效避免因電池包受擠壓變形而對其周邊部件造成擠壓損傷,例如防止電池包變形而擠壓汽車的后排座椅,對后排座椅上乘客的安全造成隱患。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汽車,所述汽車設置有根據本發明所述的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設置在所述汽車的尾部,且所述電池包存放空間的沿縱向的外端朝向所述汽車的后方,所述縱向防護梁為所述汽車的后縱梁。
所述汽車與上述電池包撞擊防護結構相對于現有技術所具有的優勢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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