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調器及其控制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65475.3 | 申請日: | 2015-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1360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明(設計)人: | 黃允棋;林康桂;葉金旺;劉桂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1/00 | 分類號: | F24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張永明 |
| 地址: | 519070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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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調器 及其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空調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所述空調器按照第一頻率開機運行的情況下,獲取實時室內環境溫度和目標設定溫度;
執行A判斷,其中,所述A判斷為判斷第一溫度差值是否小于第一預設溫度,所述第一溫度差值為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與所述目標設定溫度的溫度差值;
在所述A判斷的判斷結果為是的情況下,控制所述空調器按照第二頻率運行,其中,所述第二頻率小于所述第一頻率;
在所述A判斷的判斷結果為否的情況下,獲取所述空調器的當前運行頻率;以及
在所述當前運行頻率達到目標頻率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空調器的降溫速率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其中,所述目標頻率為開啟空調器時所選擇的頻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當前運行頻率達到目標頻率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空調器的降溫速率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包括:
實時采集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和所述空調器的內盤管溫度;以及
根據實時采集的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和所述內盤管溫度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實時采集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和所述空調器的內盤管溫度包括:按照預設采樣頻率在預設采樣周期內連續采集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和所述內盤管溫度;
根據實時采集的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和所述內盤管溫度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包括:比較第二溫度差值與第二預設溫度和第三預設溫度的大小,得到目標第一比較結果,其中,所述第二溫度差值為所述采樣周期開始時刻對應的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與所述采樣周期結束時刻對應的所述實時室內環境溫度的差值,所述第二預設溫度大于所述第三預設溫度;以及按照與所述目標第一比較結果對應的目標第一運行方式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其中,在所述空調器中存儲有多個第一比較結果和與每個第一比較結果對應的第一運行方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第一比較結果表示所述第二溫度差值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預設溫度,按照與所述目標第一比較結果對應的目標第一運行方式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包括:
判斷第三溫度差值是否小于第四預設溫度,其中,所述第三溫度差值為在所述預設采樣周期內連續采集到的所述室內環境溫度與所述內盤管溫度的差值的平均值;
在判斷出所述第三溫度差值小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的情況下,執行B判斷,其中,所述B判斷為判斷所述第一溫度差值是否小于所述第一預設溫度;
在所述B判斷的判斷結果為是的情況下,控制所述空調器按照所述第二頻率運行;以及
在所述B判斷的判斷結果為否的情況下,控制所述空調器按照所述當前運行頻率運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斷出所述第三溫度差值大于或等于所述第四預設溫度的情況下,所述控制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空調器的除濕次數;
判斷所述除濕次數是否達到預設次數;
在判斷出所述除濕次數未達到所述預設次數的情況下,執行所述B判斷;
在判斷出所述除濕次數達到所述預設次數的情況下,再次比較所述第二溫度差值與所述第二預設溫度和所述第三預設溫度的大小,得到目標第二比較結果;以及按照與所述目標第二比較結果對應的目標第二運行方式控制所述空調器運行,其中,在所述空調器中存儲有多個第二比較結果和與每個第二比較結果對應的第二運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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