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第三方電商平臺統一發布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64653.0 | 申請日: | 2015-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676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07 |
| 發明(設計)人: | 李歡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海濤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風雅頌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03 | 代理人: | 李莎;李弘 |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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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第三 方電商 平臺 統一 發布 方法 | ||
1.一種第三方電商平臺統一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統一發布指令;
獲取待發布產品信息、待發布的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及產品信息發布時間;
根據待發布的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調用該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提供的Web?service接口,將產品信息按照相應Web?service接口的格式要求發送到對應的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其中,該產品信息的數據格式為json數據格式;
接收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返回的操作成功的狀態標識符并完成產品信息的統一發布;
通過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Web?service接口與本地平臺接口實時通信交換數據,將在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發布的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以及庫存變化等信息與本地數據實時保持同步;
其中,產品信息的發布以及實時保持同步的步驟還包括:通過中間調度程序訪問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Web?service接口,來總體調度和通知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發布的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以及庫存變化等產品信息;
利用所述中間調度程序實現產品信息實時同步的方法包括:
所述中間調度程序接收到來自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同步請求之后,判斷該同步請求是否為合法請求,判斷依據是根據調用的URL是否是本地預先指定的URL,參數是否為本地預先指定的參數;
如果是不合法請求,則不處理,同時記錄到數據庫以備后期查看;
如果請求合法,則根據同步請求首先進行該產品名稱或庫存的修改或者進行價格調整;
修改或調整成功之后,自動發送同步請求給每個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告知每個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在售的該款產品名稱、數量、價格或庫存的變化;
中間調度程序接收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通過調用各自定義的Web?service接口而返回的同步請求,向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發送待同步的產品名稱、數量、價格或庫存的變化;
同步后,如果全部同步成功,則自動記錄每個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同步成功的時間,產品名稱、數量、價格以及庫存變化;
如果同步部分成功,則將同步失敗的產品信息進行暫停發布,包括:通過中間調度程序發起暫停發布請求到同步失敗的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調用該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取消發布的Web?service接口并發送暫停發布請求,暫停在該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上的產品信息發布;在本地記錄同步失敗的時間和同步失敗的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名稱,以及待同步的產品、數量、和價格以及庫存變化等產品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可以選擇一個或多個;選擇要發布的第三方電商平臺之后,選擇要發布的產品,所述待發布產品信息包括待發布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等,所述實時保持同步的產品信息包括發生變化的名稱、數量、價格、庫存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調度程序會根據不同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同步庫存或者價格的Web?service接口分別進行不同的調用處理,Web?service接口技術主要包括XML-XSD接口技術、SOAP接口技術、WSDL接口技術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調度程序在調用不同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Web?service接口時,首先將待發布或同步的產品信息轉換為相應的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Web?service接口所要求的格式,以供其識別;
在進行產品信息實時同步時,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則通過Web?service接口將待同步的產品信息以相應的數據格式返回給所述中間調度程序;所述中間調度程序將需要進行同步的產品信息轉換為其他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Web?service接口能夠識別的數據格式,調用其他目標第三方電商平臺的Web?service接口并發送需要進行同步的產品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調度程序在發布產品信息或接收到待同步的產品信息時,還需要將該發布產品信息或待同步的產品信息同步到自有的ERP系統、B2C電子商務網站、移動App(IOS及Android平臺)以及自有wap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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