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62032.9 | 申請日: | 2011-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8410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柯力群;許宏凱;謝易霖;林倬安;傅宜康;葉煥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84/12 | 分類號: | H04W84/12;H04W88/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聞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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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裝置 | ||
1.一種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具有強驅動電路,用來進行第一無線收發,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選擇性地被配置為輸入模式或輸出模式;以及
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具有弱驅動電路,用來進行第二無線收發,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被配置為輸入模式;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通過一根信號線耦接至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被配置為所述輸出模式時,用來通過所述信號線將所述第一無線收發的第一流量模式發送給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
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用于驅動所述信號線,以指明所述第二無線收發的第二流量模式;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被配置為所述輸入模式時,用來讀取所述信號線的狀態來獲得所述第二流量模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強驅動電路包括驅動器或放大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弱驅動電路包括上拉電阻器和下拉電阻器,其中當使能所述上拉電阻器而去能所述下拉電阻器時,所述信號線會被拉高,當去能所述上拉電阻器而使能所述下拉電阻器時,所述信號線會被拉低。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當配置所述上拉電阻器或下拉電阻器來驅動所述信號線以指明所述第二流量模式時,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進一步通過所述信號線暫時中止接收進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包括藍牙裝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包括無線保真裝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包括藍牙裝置。
8.一種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無線通信模塊,用來進行第一無線收發,并采用強驅動操作與第二無線通信模塊通信,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選擇性地被配置為輸入模式或輸出模式;以及
第二無線通信模塊,用來進行第二無線收發,并采用上拉/下拉操作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通信,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被配置為輸入模式;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通過一根信號線耦接至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被配置為所述輸出模式時,用來通過所述信號線將所述第一無線收發的第一流量模式發送給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
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用于驅動所述信號線,以指明所述第二無線收發的第二流量模式;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被配置為所述輸入模式時,用來讀取所述信號線的狀態來獲得所述第二流量模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包括強驅動電路。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強驅動電路包括驅動器或放大器。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包括弱驅動電路,其中所述弱驅動電路包括上拉電阻器或下拉電阻器,以進行上拉/下拉操作。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弱驅動電路用來驅動所述信號線以指明所述第二流量模式。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當配置所述上拉電阻器或下拉電阻器來驅動所述信號線以指明所述第二流量模式時,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進一步通過所述信號線暫時中止接收進程。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包括藍牙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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