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車的雙鎖控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056972.7 | 申請日: | 2015-0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85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隆;孫沛然 | 申請(專利權)人: | 蚌埠市唐人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H1/00 | 分類號: | B62H1/00;B62H5/00 |
| 代理公司: | 安徽信拓律師事務所 34117 | 代理人: | 鞠翔 |
| 地址: | 233040 安徽省蚌埠***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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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車 雙鎖控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動車鎖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動車的雙鎖控裝置。
背景技術
助力車包括一切非人力車輛,主要有電動助力車和燃油助力車之分,目前,摩托車、電動車等非人力車輛用的支架是當車輛停駐時,由人力將支架置于支起狀態,當車輛需要行駛時,再由人力將支架由支起狀態改為收起狀態,車輛方可待駛。通過人力支起、收起支架,不僅很費力氣,而且當支架處于支起狀態時很容易被他人擅自收起,將車推走,防盜安全性較差。申請人于2014年3月31日已經申請過“齒條式助力車升降自鎖支架”,申請號為“201410127235.7”。本申請是上述申請中升降自鎖支架的鎖控裝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提出一種電動車的雙鎖控裝置,本裝置是針對“自動升降防盜支架”而設計,其主要特點在于鎖頭內設置有第一鎖控部和第二鎖控部,第一鎖控部和第二鎖控部由同一個中心軸控制。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電動車的雙鎖控裝置,包括設置在鎖頭內的鎖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鎖芯聯動的中心軸,中心軸上設置有第一鎖控部和第二鎖控部,所述第一鎖控部與繼電器連接,所述繼電器連接支架升降電機;還包括限位開關A和限位開關B,所述限位開關A、限位開關B分別與繼電器和第一鎖控部連接成控制回路,所述第二鎖控部用于控制電動車的驅動電機。
所述繼電器連接支架升降電機的電路上還串連有電路保護裝置。
第一鎖控部為雙控開關,可在鎖芯轉動的作用下相互切換通/斷,從而控制支架升降電機正反轉,繼電器在電路中起到調節電流大小的作用。
鎖頭的中心軸隨鎖芯控制轉動,可同時控制中心軸上設置的第一鎖控部和第二鎖控部,最終實現一把鑰匙同時控制電動車的驅動電機和支架升降電機。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車的雙鎖控裝置,該裝置是針對電動車的自動升降防盜支架而設計,用鑰匙轉動鎖芯不僅可以控制支架升降電機的正反轉,同時,還可控制電動車驅動電機的通斷,實現雙控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電路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闡述本發明,但下述實施例僅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實施方式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專利的保護范圍。
如圖1-2所示,
一種電動車的雙鎖控裝置,包括設置在鎖頭2內的鎖芯1,還包括與鎖芯1聯動的中心軸5,中心軸5上設置有第一鎖控部3和第二鎖控部4,第一鎖控部3與繼電器6連接,繼電器6連接支架升降電機8;還包括限位開關A?9和限位開關B?10,限位開關A?9、限位開關B?10分別與繼電器6和第一鎖控部3連接成控制回路,第二鎖控部4用于控制電動車的驅動電機,繼電器6連接支架升降電機8的電路上還串連有電路保護裝置7。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僅為本發明的優選例,并不用來限制本發明,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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