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046569.6 | 申請日: | 2015-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544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華;宋培剛;黃春;章秋平;李兆東;高威;張輝;由鑫;王新亮;陳淦彬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0 | 分類號: | F24F1/00;F24F11/02;F25B47/02;F25B4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張海英;胡彬 |
| 地址: | 519070 廣東省珠海***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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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連續 制熱 空調器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包括室外換熱器(1)、室內換熱器(2)、壓縮機(3)、節流裝置和四通閥(4),所述四通閥(4)包括第一閥口(41)、第二閥口(42)、第三閥口(43)和第四閥口(44),所述第一閥口(41)、第二閥口(42)分別與壓縮機(3)的吸氣端和排氣端連通,第三閥口(43)與室內換熱器(2)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換熱器(1)包括至少兩個并聯設置的室外換熱器單元,在每個室外換熱器單元的一端均串聯設置有換向裝置,所述換向裝置可選擇的使室外換熱器單元與第三閥口(43)或第四閥口(44)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換熱器中部分室外換熱器單元與第三閥口(43)連通,該部分室外換熱器單元進行除霜,所述室外換熱器中部分室外換熱器單元與第四閥口(44)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在每個室外換熱器單元的另一端均串聯設置有節流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換向裝置為三通電磁閥,該三通電磁閥包括A口、B口和C口,其中,A口與室外換熱器單元連通,B口與第三閥口(43)連通,C口與第四閥口(44)連通;
三通電磁閥包括通電狀態和斷電狀態,
當處于斷電狀態時,A口和C口連通,A口和B口之間不連通;
當處于通電狀態,A口和B口連通,A口和C口不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B口通過第一管路(5)與所述室內換熱器(2)和第三閥口(43)之間的連通管路進行連通,所述C口通過第二管路(6)與第四閥口(44)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裝置和設置在室外換熱器單元上的除霜感溫包,所述除霜感溫包、三通電磁閥與控制裝置電連接;
在空調處于制熱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根據除霜感溫包檢測到的溫度值控制三通電磁閥的通電或斷電。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換熱器單元之間并排設置,且相鄰的室外換熱器單元的最大換熱面對應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換熱器單元之間具有設定的間距。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換熱器(1)包括兩個并聯設置的室外換熱器單元,其分別為第一室外換熱器單元(21)和第二室外換熱器單元(22),所述第一換熱器單元(21)的一端設置有第一節流裝置(23),另一端設置有第一換向裝置(24),所述第二換熱器單元(22)的一端設置有第二節流裝置(25),另一端設置有第二換向裝置(26)。
10.一種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可連續制熱化霜的空調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空調處于制熱運行時,若檢測到室外換熱器單元需要進行除霜時,換向裝置進行換向使需要除霜的室外換熱器單元與四通閥(4)的第三閥口(43)連通,且在室外換熱器(1)進行除霜過程中,需要確保至少一個室外換熱器單元與四通閥(4)的第四閥口(44)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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