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驅動系統停用期間電容器的放電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32777.0 | 申請日: | 2015-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95856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13 |
| 發明(設計)人: | 法扎勒·U·賽義德;程思為;丹尼爾·R·利德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李延容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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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驅動 系統 停用 期間 電容器 放電 | ||
1.一種用于電動車輛的驅動系統,其中,所述驅動系統包含:
輸入電容器;
具有用于選擇性地將輸入電容器耦接至直流電源的打開狀態和閉合狀態的接觸器;
主電容器;
將輸入電容器耦接至主電容器的可變電壓轉換器,該轉換器包含多個適用于升壓轉換的轉換器開關;
用于將主電容器耦接至機械載荷的逆變器,逆變器包含多個橋接配置的逆變器開關裝置;
控制器,其與轉換器和逆變器耦合,以便在接觸器從閉合狀態到打開狀態時對輸入電容器和主電容器進行放電,這通過以下步驟實現:A)以升壓模式操作轉換器以便將來自輸入電容器的電荷轉移至主電容器,直到輸入電容器放電至低于閥值電壓,B)停用轉換器開關以防止電荷從主電容器轉移至輸入電容器,以及C)通過逆變器開關對主電容器進行放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系統,其中可變電壓轉換器以在輸入電容器放電期間斜降的占空比來進行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系統,其中在輸入電容器放電期間以主動總線電壓調節模式控制逆變器,以防止主電容器兩端的電壓過沖。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系統,其中可變電壓轉換器包含從輸入電容器耦接至轉換器開關裝置之間的連接點的電感器,以及其中轉換器開關裝置在主電容器兩端串聯耦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系統,其中機械載荷由牽引馬達組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系統,其中機械載荷由發電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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