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態氧化劑替代固、液態氧化劑制備可膨脹石墨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510023916.3 | 申請日: | 2015-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958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軍;趙國剛;劉立柱;孟凡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黑龍江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1B31/04 | 分類號: | C01B31/04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侯靜 |
| 地址: | 150022 黑龍江***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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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態 氧化劑 替代 液態 制備 膨脹 石墨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制備可膨脹石墨的方法。
背景技術
膨脹石墨是石墨深加工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如可膨脹石墨代替含鹵阻燃劑制備低煙、少污染的高分子阻燃材料;膨脹后石墨經碾壓等工藝制備密封材料、導熱材料,應用在核密封及精密電子元件散熱,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且由于納米石墨片及石墨烯在目前研究及應用中迅速進步及拓展,高純、高倍率、低污染的可膨脹石墨制備技術必將成為科技攻關的重點之一。
我國石墨企業最早采用濃硫酸-濃硝酸化學氧化法制備可膨脹石墨,但由于濃硝酸易揮發所造成大氣污染而逐步淘汰,之后采用廉價的高鉻酸鈉做氧化劑,濃硫酸做插層劑,但逐漸發現高價鉻在水中存在的危害,此方法業已被禁用,從九幾年到現在一直采用濃硫酸/高錳酸鉀法制備可膨脹石墨,此法在廢水去除錳離子的成本上,及石墨產品雜質及硫含量較高,從而限制其生產規模及應用領域,如對雜質及硫含量要求較高的石墨密封器件,依然需要進口。近年,國內少數企業采用濃硫酸/雙氧水工藝生產可膨脹石墨,產品硫含量最低可達500ppm以下,純度大于99.8%,但雙氧水易分解,產品膨脹倍率極不穩定,受天氣影響因素也較多,同時硫酸用量較大(通常與石墨質量比在3∶1以上)。目前現狀看,石墨行業還亟待發明一種高質量、低成本、環境污染可控的可腹脹石墨制備新技術。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目前固態氧化劑(高錳酸鉀、高鉻酸鈉、過硫酸鹽等)制備可膨脹石墨過程中,清洗廢水中重金屬不易處理,石墨含硫量高、產品純度降低的現象,及液體氧化劑(雙氧水、濃硝酸等)反應不穩定,膨脹倍數不可控的弊端,而提供氣態氧化劑替代固、液態氧化劑制備可膨脹石墨的方法。
氣態氧化劑替代固、液態氧化劑制備可膨脹石墨的方法,具體是按照以下步驟進行的:
一、將質量濃度為75%~98%的硫酸溶液和石墨混合均勻,放入密閉壓力容器中;
二、將氣態氧化劑與氮氣混合,得到混合氣體,其中氣態氧化劑為臭氧、氧氣和二氧化氮中一種或幾種按任意體積比的混合;
三、將步驟二中的混合氣體通入步驟一所述的密閉壓力容器中,控制溫度為40℃~85℃、壓力為0.5atm~10atm,反應50min~120min,得到預制物;
四、將步驟三得到的預制物進行離心機脫酸處理,然后低溫烘干,制得可膨脹石墨。
本明中濃酸可循環利用,清洗石墨的廢稀酸經中種、沉淀、分離后重新做清洗水循環利用,固體廢棄物硫酸鈣可做水泥填料。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采用具有強氧化性的氣體的一種或幾種,代替傳統的固體氧化劑(高錳酸鉀、高鉻酸鈉、過硫酸鹽等)及液體氧化劑(雙氧水、濃硝酸等);通過壓力、溫度及反應時間對石墨氧化插層進行控制,同一目數石墨膨脹膨脹倍率可控;濃酸可循環利用,稀清洗廢酸易于處理。本發明采用80目石墨在不同壓力、溫度及反應時間下,膨脹倍率150-350ml/g,膨脹后硫含量﹤400ppm,碳含量>99.8%。
本發明用于制備可膨脹石墨。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十步驟一所述的石墨的電鏡圖(2000×);
圖2為實施例十步驟一所述的石墨的電鏡圖(100×);
圖3為實施例十制備的可膨脹石墨的電鏡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技術方案不局限于以下所列舉的具體實施方式,還包括各具體實施方式之間的任意組合。
具體實施方式一:本實施方式氣態氧化劑替代固、液態氧化劑制備可膨脹石墨的方法,具體是按照以下步驟進行的:
一、將質量濃度為75%~98%的硫酸溶液和石墨混合均勻,放入密閉壓力容器中;
二、將氣態氧化劑與氮氣混合,得到混合氣體,其中氣態氧化劑為臭氧、氧氣和二氧化氮中一種或幾種按任意體積比的混合;
三、將步驟二中的混合氣體通入步驟一所述的密閉壓力容器中,控制溫度為40℃~85℃、壓力為0.5atm~10atm,反應50min~120min,得到預制物;
四、將步驟三得到的預制物進行離心機脫酸處理,然后低溫烘干,制得可膨脹石墨。
具體實施方式二: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步驟一中硫酸溶液和石墨的質量比(3~1)∶1。
具體實施方式三: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步驟一中硫酸溶液和石墨的質量比2∶1。
具體實施方式四: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步驟二中氮氣占混合氣體體積的10%~60%。
具體實施方式五: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四不同的是:步驟二中氮氣占混合氣體體積的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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