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和包含其的智能通信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018327.6 | 申請日: | 2015-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179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13 |
| 發明(設計)人: | 姚晨 | 申請(專利權)人: | 姚晨 |
| 主分類號: | H04B1/3888 | 分類號: | H04B1/3888;G02C1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5438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中石化***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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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穿戴 電子設備 包含 通信 系統 | ||
1.一種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信模塊,用于接收外部電子設備發送的控制指令;
提示模塊,用于基于所述通信模塊接收的所述控制指令生成提示信息;
所述提示模塊基于不同類型的控制指令生成不同類型的提示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模塊包括藍牙通信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示模塊包括多個LED燈;
多個所述LED燈中的至少一個基于所述控制指令以預設頻率點亮和/或閃爍;
多個所述LED燈的顏色不盡相同和/或多個所述LED燈的閃爍頻率不盡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開關模塊,用于基于使用者的操作關閉所述提示模塊生成的提示信息;
以及
設置模塊,用于基于使用者的操作設置所述提示模塊的提示模式。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供電模塊,用于對所述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包含的其它模塊供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為智能眼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鏡框和鏡腿;
其中,
所述提示模塊設置于所述鏡框上;
所述供電模塊設置于所述鏡腿上;
所述鏡腿可拆卸地與所述鏡框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供電模塊包括太陽能電池和/或鋰電池。
9.一種智能通信系統,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移動通信設備;
所述移動通信設備包括接收模塊和發射模塊;
所述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外部信號;
所述發射模塊用于向所述智能可穿戴電子設備發送基于所述外部信號的類別的控制指令。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通信設備還包括模式設定單元,用于設置所述提示模塊的提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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