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括由不同材料制成的部件并具有改進的耐久性的排氣系統組裝單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17427.7 | 申請日: | 2015-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91058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P·萊斯滕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貝施佩歇爾排氣技術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13/08 | 分類號: | F01N1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雷明;吳鵬 |
| 地址: | 德國諾***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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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括 不同 材料 制成 部件 具有 改進 耐久性 排氣 系統 組裝 單元 | ||
1.一種排氣系統的組裝單元,該組裝單元包括:
連接漏斗,該連接漏斗包括管座和布置在該管座的外側的支架,包括所述管座和所述支架的所述連接漏斗由鑄造材料制成;和
管,該管具有緊固至所述連接漏斗的支架的連接部段,
其中,所述管座延伸超過該管的連接部段進入該管的內部,所述管座與所述管的內壁分隔開至少該管的壁厚的距離,
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具有第一部段,在該第一部段中該管座與該管的內壁相距恒定的距離,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還具有鄰近第一部段的第二部段,在該第二部段中所述管座與所述管的內壁相距一個相對于第一部段中的距離持續增大的距離,其中,所述第二部段布置于該第一部段與該連接漏斗的主體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延伸超過所述管的連接部段進入管的內部至少1.5cm并且小于3c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延伸超過所述管的連接部段進入管的內部至少0.8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延伸超過所述管的連接部段進入管的內部小于10cm。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與所述管的內壁分隔開至少0.8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與所述管的內壁分隔開小于3cm。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的壁厚對應于所述管的壁厚的至少兩倍。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是第一端連接漏斗,該組裝單元還包括:
由鑄造材料制成的第二端連接漏斗,所述第二端連接漏斗包括第二端管座和布置于該第二端管座的外側的第二端支架,其中:
所述管具有緊固至第二端連接漏斗的第二端支架的第二端連接部段,其中,所述第二端管座延伸超過所述管的第二端連接部段進入所述管的內部,并且所述第二端管座與所述管的內壁分隔開至少所述管的壁厚的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與支架共同具有U形橫截面,該U形橫截面通過形成支架的短腿和形成管座的長腿形成,其中,短腿和長腿都朝向所述管,并且所述U形橫截面的底部與所述管的內部流體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管的連接部段和所述連接漏斗的支架之間的連接通過焊縫建立。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管的連接部段和所述連接漏斗的支架之間的連接通過釬焊縫建立。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具有以下特征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連接漏斗的支架布置在該管的內側或外側,并與所述管在所述管的縱向方向上重疊至少1mm;和
所述管與所述連接漏斗的支架間隔開小于1.5mm的距離。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管座的長度對應于所述支架的長度的至少1.25倍。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單元,其中,所述連接漏斗的支架與管座在整個圓周上以氣密方式相互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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