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510014516.6 | 申請日: | 2015-0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93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兵兵;柳少軍;李俊峰;王學偉;張海星;史利濤;賀小五;劉松賀;趙海鵬;于丹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漯河興茂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G31/02 | 分類號: | C01G31/02;C01G23/053 |
| 代理公司: | 鄭州科維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02 | 代理人: | 張欣棠 |
| 地址: | 462000 ***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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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廢棄 催化劑 綜合利用 還原 方法 | ||
1.一種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工藝過程:
(1)粉碎:廢棄脫硝催化劑粉碎至平均粒徑為0.25-0.30mm;
(2)酸浸還原:向步驟(1)所得粉碎后的廢棄脫硝催化劑加入一定濃度的酸液至溶液pH為2-3,然后加入還原劑在90-120℃條件下反應1-3小時,其中廢棄脫硝催化劑與還原劑質量之比為200-350,過濾得到濾液a和濾渣b;
(3)富集:向步驟(2)得到的濾液a中加入堿液,調節pH至4-6,在60-90℃條件下反應60-90min,過濾得到濾渣c;
(4)氧化:向步驟(3)得到的濾渣c中加入一定濃度的硝酸至溶液pH為4-5,加熱至沸騰20-30min,過濾即得到五氧化二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2)中的酸液為硫酸溶液或鹽酸溶液,硫酸溶液來自于硫酸法生產鈦白粉產生的廢硫酸,質量分數為6%-15%,鹽酸溶液來自于氯化法生產鈦白粉產生的廢鹽酸,質量分數為17%-2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2)中的還原劑為Na2SO3、K2SO3、NaHSO3或KHSO3。
4.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2)中的濾渣b用于代替鈦鐵礦作為硫酸法生產鈦白粉的原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3)中的堿液為氨水、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棄脫硝催化劑綜合利用的酸浸還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4)中的硝酸的質量分數為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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