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強制展開順序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14289.7 | 申請日: | 2010-0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4624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16 |
| 發明(設計)人: | H·A·布朗;E·J·戴維斯;M·L·格恩德倫;J·L·羅文;C·R·朗;J·W·索科;J·P·沙利文;M·維爾祖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W.L.戈爾及同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95 | 分類號: | A61F2/95;F16G1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李丹丹 |
| 地址: | 美國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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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第二構件 可移除構件 可展開裝置 可轉動 移除 手柄 局部展開 致動手柄 轉動調整 延伸線 連通 | ||
1.一種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包括:
第一可移除構件,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附連到第一遠端延伸線以與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連通;
第二可移除構件,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具有可轉動部分并被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至少部分地覆蓋且附連到第二遠端延伸線和控制線,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與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連通;以及
第三構件,所述第三構件被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至少部分地覆蓋并附連到第三遠端延伸線以與所述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連通,
其中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以荷包線形式穿過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終止于環,所述環由控制線捕獲;且當轉動所述可轉動部分時,所述控制線被牽拉,所述環被松開,允許第二遠端延伸線被牽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的存在防止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的移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的存在防止所述第三構件的移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構件嵌在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內;以及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嵌在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內。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構件是可移除的。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到所述第一遠端延伸線、第二遠端延伸線或所述控制線的通路端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包括調整結構。
8.一種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包括:
第一可移除構件附連到第一遠端延伸線,第二可移除構件附連到第二遠端延伸線和控制線,而第三可移除構件附連到第三遠端延伸線,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遠端延伸線和控制線以與具有第一和第二部分的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連通;
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從所述手柄的移除致使所述裝置的第一部分局部展開并允許接近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
其中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包括可轉動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以荷包線形式穿過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終止于環,所述環由控制線捕獲;且當轉動所述可轉動部分時,所述控制線被牽拉,所述環被松開,允許第二遠端延伸線被牽拉,
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的移除致使所述裝置的所述第一部分的完全展開并允許接近所述第三可移除構件;以及
所述第三可移除構件的操縱使所述裝置的第二部分展開。
9.一種固定順序致動手柄,包括:
第一可移除構件,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附連到第一遠端延伸線以與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連通;以及
第二可移除構件,所述第二可移除構件具有可轉動部分并被所述第一可移除構件至少部分地覆蓋且附連到第二遠端延伸線和控制線,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與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連通,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以荷包線形式穿過位于遠端的可展開裝置;所述第二遠端延伸線終止于環,所述環由控制線捕獲;且當轉動所述可轉動部分時,所述控制線被牽拉,所述環被松開,允許第二遠端延伸線被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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