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10014072.6 | 申請日: | 2015-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828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伍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嗨駕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2 | 分類號: | B60R16/02;G07C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一格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16 | 代理人: | 劉佳 |
| 地址: | 400033 重慶市沙坪壩***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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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駕駛 行為 分析 評價 系統(tǒng) | ||
1.一種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車輛終端(1)、以及與所述智能車輛終端(1)進行無線通信的云服務器(2);
所述智能車輛終端(1),設置于車輛上用于獲取所述車輛實時的駕駛行為信息,并發(fā)送至所述云服務器(2);
所述云服務器(2),用于接收所述智能車輛終端(1)的駕駛行為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評價。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行為信息包括駕駛時間、車輛速度、車輛檔位、車輛位置和車輛里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車輛終端(1)包括控制模塊(10),與所述控制模塊(10)分別相連用于采集所述車輛實時的駕駛行為信息的信息采集模塊(11)、用于和所述云服務器(2)進行無線通信的第一通信模塊(12)、用于顯示的第一顯示模塊(13)、用于存儲的第一存儲模塊(14)。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車輛管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車輛終端(1)還包括與所述控制模塊(10)相連用于提示的提示模塊(15)、與所述控制模塊(10)相連用于對所述車輛進行個性化設置的設置模塊(16)、以及與所述控制模塊(10)相連用于和其他終端進行通信的通信接口(17)。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采集模塊(11)包括用于采集所述車輛實時行駛信息的行駛信息采集單元(111)、用于采集所述車輛行駛時間信息的時間信息采集單元(112)、用于采集所述車輛實時位置信息的位置信息采集單元(113)和用于采集車輛視頻信息的視頻信息采集單元(114)。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務器(2)包括處理器(21)、與所述處理器(21)相連用于和所述智能車輛終端(1)無線通信的第二通信模塊(22)、與所述處理器(21)相連用于存儲標準駕駛行為信息的標準駕駛行為數(shù)據(jù)庫(23)、與所述處理器(21)相連用于存儲所述駕駛行為信息的用戶個性化駕駛行為數(shù)據(jù)庫(24)、與所述處理器(21)相連用于根據(jù)用戶個性化的所述駕駛行為信息和標準駕駛行為信息進行比對分析并得出分析結果的駕駛行為分析評價模塊(25)。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務器(2)還包括與所述處理器(21)相連用于存儲駕駛游戲模型的游戲模型數(shù)據(jù)庫(26)、與所述處理器(21)相連用于將用戶個性化的所述駕駛行為信息加載至駕駛游戲模型上生成游戲視頻的游戲生成模塊(27)。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還包括與所述云服務器(2)無線通信的智能用戶終端(3),所述智能用戶終端(3)用于查看分析結果和/或游戲視頻。
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車輛駕駛行為分析評價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為智能摩托車、智能電動車或智能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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