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動力工具的致動控制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83508.0 | 申請日: | 2014-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5529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楊朝云;郭建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創科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D69/02 | 分類號: | A01D69/02;A01D34/37;A01D34/58;A01D34/78;H02P4/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世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13 | 代理人: | 卓霖;許向彤 |
| 地址: | 中國香*** | 國省代碼: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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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動力 工具 控制 機構 | ||
1.一種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包括:
混合交流/直流電機(714),其被布置成驅動工件;
控制電路(700),包括:
第一開關裝置(170A,170B),用于當交流電源被連接到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上時被致動,以將所述混合交流/直流電機和所述交流電源耦合,以及當直流電源被連接到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上時被致動,以將所述混合交流/直流電機與所述直流電源耦合;
第二開關裝置,其與所述第一開關裝置分別致動,所述第二開關裝置包括:
交流耦合開關(718),當所述交流電源被連接到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上時被致動,以將所述混合交流/直流電機和所述交流電源耦合;以及
直流耦合開關(720),當所述直流電源被連接到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上時被致動,以將所述混合交流/直流電機與所述直流電源耦合;
第一致動器(160)和多個第二致動器(162),其可操作以被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的操作者致動從而致動所述第一開關裝置;
其中,所述第一致動器(160)和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162)中的至少一個都必須被致動以致動所述第一開關裝置(170A,170B);
其中,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162)可由所述操作者從至少兩個不同的角度和/或位置觸到;
其中,當所述交流電源被連接在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上時,所述第一開關裝置(170A,170B)和所述交流耦合開關(718)二者都必須被致動以使得電力能夠從所述交流電源供應到所述混合交流/直流電機;以及
其中,當所述直流電源被連接在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上時,所述第一開關裝置(170A,170B)和所述直流耦合開關(720)二者都必須被致動以使得電力能夠從所述直流電源供應到所述混合交流/直流電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還包括帶有手柄部分的手柄組件,以及其中所述第一致動器和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布置在手柄部分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分別布置在所述手柄部分的不同部分上。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所述第一致動器和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被配置成由連續致動而被致動。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在經過所述第一致動器和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中的至少一個所述第二致動器的初始致動后,所述多個第二致動器中的任何一個的連續致動可保持所述第一致動器的致動、并且因此保持所述第一開關裝置的致動。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還包括:
第一連接部分,被配置為容納電耦合鍵構件以致動所述交流耦合開關;以及
第二連接部分,被配置為容納電耦合鍵構件以致動所述直流耦合開關。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所述控制電路包括交流控制部分和直流控制部分;所述第一開關裝置包括與所述交流控制部分相關聯的第一開關和與所述直流控制部分相關聯的第二開關;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開關裝置的致動既致動所述第一開關也致動所述第二開關,以便部分地閉合所述控制電路的所述交流控制部分和所述直流控制部分這兩個控制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2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所述手柄組件是可伸縮的并且是可樞轉的。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其中所述混合交流/直流動力工具是電動割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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