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天窗構造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74535.1 | 申請日: | 2014-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068196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3 |
| 發明(設計)人: | 栗田誠;佐藤芳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J7/05 | 分類號: | B60J7/05;B60J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陳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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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天窗 構造 | ||
1.一種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車輛的天窗構造具備:
不動車頂,其形成車輛的頂部;
可動車頂,其對設置于所述不動車頂的開口部進行開閉;以及
側唇,其設置于所述可動車頂的車寬方向側部,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該側唇相對于所述不動車頂分離,
所述側唇具備:
唇主體,其從所述可動車頂的所述車寬方向側部朝向下方伸出;以及
突出部,其從所述唇主體的下端朝向車寬方向外側突出,
所述唇主體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與所述不動車頂的上表面相比伸出到更下方,
對于所述突出部而言,該突出部的上表面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與所述不動車頂的上表面相比位于更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突出部的從車寬方向外側的突出表面被除去凸角部,使得所述突出表面平滑地形成為截面大致彎曲形狀。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唇主體具備:
唇前側部,其具有前下端,該前下端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沿車身前后方向大致水平地延伸;以及
唇后側部,其具有后下端,該后下端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從所述前下端的后端朝向車身后方、且朝向上方以上升斜度延伸,
所述突出部跨著所述前下端以及所述后下端而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唇前側部的所述前下端的后端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與所述不動車頂的上表面相比位于更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突出部從所述前下端的前端到所述后下端的后端為止連續地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突出部從所述前下端的前端到所述后下端的后端為止連續地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突出部具有設置于所述后下端的后突出部,
該后突出部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從所述前下端的后端到比所述開口部的后緣更高的位置為止連續地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4~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天窗構造,其中,
所述突出部具有設置于所述后下端的后突出部,
該后突出部在所述可動車頂傾斜上升的狀態下從所述前下端的后端到比所述開口部的后緣更高的位置為止連續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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