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素纖維素復合材料制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64897.2 | 申請日: | 2014-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93381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1 |
| 發明(設計)人: | D·C·門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J175/04 | 分類號: | C09J175/04;C08L9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林柏楠;劉金輝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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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纖維素 復合材料 制品 | ||
1.木素纖維素復合材料制品,其包含:
來源于木材的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和
附著于所述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上的粘合劑體系,用于粘合所述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
其中所述粘合劑體系含有:
粘合劑組分,其用量是基于100重量份所述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計的2-10重量份,其中所述粘合劑組分是異氰酸酯組分,和
增容劑組分,其是磷酸三烷基酯,并且其用量是基于100重量份所述粘合劑組分計的10-50重量份。
2.權利要求1的制品,其中所述增容劑組分是磷酸三乙酯(TEP)。
3.權利要求1的制品,其中所述增容劑組分是選自磷酸三甲基酯,磷酸三乙酯,磷酸三丙基酯,磷酸三丁基酯,以及它們的組合。
4.權利要求1的制品,其中所述異氰酸酯組分是選自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聚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pMDI),以及它們的組合。
5.權利要求1的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劑體系還含有異氰酸酯反應性組分。
6.權利要求5的制品,其中所述異氰酸酯反應性組分是選自水、多元醇、多胺以及它們的組合。
7.權利要求5的制品,其中所述異氰酸酯反應性組分含有聚合物多元醇,其具有含有多元醇的連續相和含有聚合物粒子的不連續相。
8.權利要求7的制品,其中所述聚合物粒子含有苯乙烯丙烯腈(SAN)共聚物。
9.權利要求7的制品,其中所述聚合物粒子在所述聚合物多元醇中的存在量是基于100重量份所述聚合物多元醇計的5-70重量份。
10.權利要求7的制品,其中所述連續相含有疏水性多元醇。
11.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制品,其中所述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的用量是基于100重量份所述制品計的75-99重量份。
12.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劑體系的用量是基于100重量份所述制品計的1-25重量份。
13.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是:
i)定向刨花板(OSB);
ii)刨花板(PB);或
iii)纖維板。
14.一種形成權利要求1的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粘合劑組分和增容劑組分施用到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上;
使得已施用粘合劑組分和增容劑組分的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布置到載體上以形成物料;和
向物料施加壓力和/或熱量達到能形成制品的時間;
其中與在形成制品期間不存在增容劑組分時所需的時間相比,增容劑組分減少了形成制品所需的時間。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粘合劑組分含有異氰酸酯組分,并且還包括向多個木素纖維素小件料施用異氰酸酯反應性組分的步驟。
16.權利要求14或15的方法,其中增容劑組分是磷酸三乙酯(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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