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紫外和等離子體處理的聚合物膜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63583.0 | 申請日: | 2014-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646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7-13 |
| 發明(設計)人: | 伊哈卜·尼扎爾·烏達;邵磊;卡琳娜·K·科佩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沙特基礎工業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69/02 | 分類號: | B01D69/02;B01D6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王春偉;劉繼富 |
| 地址: | 荷蘭阿***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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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紫外 等離子體 處理 聚合物 | ||
1.一種聚合物膜,其包含自具微孔聚合物(PIM)和第二聚合物的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合物膜已經用紫外(UV)輻射和等離子體處理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PIM聚合物是PIM-1。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是聚醚酰亞胺(PEI)聚合物、聚酰亞胺(PI)聚合物、聚醚酰亞胺-硅氧烷(PEI-Si)聚合物、或與權利要求1所述的PIM聚合物不同的第二PIM聚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是PEI聚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膜能夠將第一氣體與第二氣體分離,或能夠將第一氣體從氣體混合物中分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氫氣,所述第二氣體是氬氣。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氫氣,所述氣體混合物包含氫氣、甲烷、氮氣和氬氣。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氫氣,所述第二氣體是氮氣,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氮氣,所述第二氣體是甲烷,或所述第一氣體是氫氣,所述第二氣體是甲烷。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氫氣,所述氣體混合物包含甲烷、乙烯和丙烯。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C2H4,所述第二氣體是C2H6,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C3H6,所述第二氣體是C3H8,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N2,所述第二氣體是CH4,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H2,所述第二氣體是CH4,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H2,所述第二氣體是N2,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H2,所述第二氣體是CO2,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CO2,其中所述第二氣體是CH4,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H2,所述第二氣體是Ar,或其中所述第一氣體是CO2,所述第二氣體是Ar。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在25℃的溫度和2atm的進給壓力下,所述聚合物膜具有超過Robeson上界平衡曲線的第一氣體相對于第二氣體的選擇性。
12.根據權利要求4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膜包含80重量%至95重量%的PIM-1和5重量%至20重量%的PEI聚合物。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膜已經用UV輻射處理30至300分鐘、或60至300分鐘、或90至240分鐘、或120至240分鐘。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膜已經用包含活性物質的等離子氣體處理30秒至30分鐘、30秒至10分鐘、1至5分鐘或2至4分鐘。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聚合物膜,其中所述膜已經在15℃至80℃或約50℃的溫度下用等離子體處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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