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包括氣化器的液體燃料重整器和將液體可重整燃料重整的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80061176.6 | 申請日: | 2014-1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0545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C.M.芬納蒂;P.德瓦爾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瓦特燃料電池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36 | 分類號: | C01B3/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 |
| 地址: | 美國賓夕***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包括 氣化 液體燃料 重整 液體 燃料 方法 | ||
1.用于制造富含氫氣的重整物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所述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包括:
包括重整器入口的液體燃料重整器;
導管,其包括包含氧氣的氣體入口、位于所述包含氧氣的氣體入口的下游的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和位于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的下游的氣態(tài)反應混合物出口,其中所述導管提供所述包含氧氣的氣體入口、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和所述氣態(tài)反應混合物出口之間的流體連通,并且所述氣態(tài)反應混合物出口與所述重整器入口流體連通;
包括電加熱器的第一熱源,所述第一熱源設(shè)置在所述導管中的在所述包含氧氣的氣體入口的下游且在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的上游的位置處;
包括來自所述液體燃料重整器和/或在所述液體燃料重整器外部的氫氣重整物消耗裝置的放熱熱的第二熱源,所述第二熱源與所述導管熱連通并且處于在所述第一熱源的下游在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的上游的位置處;
包括電加熱器的第三熱源,所述第三熱源設(shè)置在所述導管中的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熱源的下游且在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的上游的位置處;和
氣化器,所述氣化器設(shè)置在所述導管中的在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的下游或者限定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的位置處。
2.權(quán)利要求1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各所述電加熱器為電阻加熱器。
3.權(quán)利要求1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包括與所述重整器熱耗散連通的熱交換器。
4.權(quán)利要求1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如下可操作地連通:位于所述導管中在所述氣化器的出口處或下游的熱電偶,位于所述導管中在所述氣化器的上游的熱電偶,位于所述導管中在所述氣化器的上游的包含氧氣的氣體流量計,位于所述液體可重整燃料入口處或上游的液體可重整燃料流量計,包含氧氣的氣體的來源,液體可重整燃料的來源,第一熱源,第二熱源,和第三熱源。
5.權(quán)利要求1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氫氣重整物消耗裝置包括燃料電池單元。
6.權(quán)利要求1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三熱源包括來自燃料電池單元的燃料電池堆和/或后燃燒器的放熱熱。
7.權(quán)利要求1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化器包括液體燃料管線,所述液體燃料管線提供所述氣化器和液體燃料的來源之間的流體連通。
8.權(quán)利要求7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液體燃料管線的位于所述導管中的末端段包括燃料撒布器。
9.權(quán)利要求8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液體燃料管線包括熱傳遞段,所述液體燃料管線的熱傳遞段與所述第一熱源、所述第二熱源、和所述第三熱源的至少一個熱連通并且與其鄰近。
10.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項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氣化器包括燃料撒布器。
11.權(quán)利要求10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燃料撒布器為虹吸油芯或噴射器。
12.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項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液體燃料重整器為自熱重整器。
13.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項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將所述包含氧氣的氣體入口用水/蒸汽入口代替,并且所述液體燃料重整器為蒸汽重整器。
14.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項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第二熱源定位成鄰近所述氣化器并且在所述氣化器的上游。
15.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項的液體燃料重整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導管為主導管并且所述液體燃料重整器進一步包括連接至所述主導管的分支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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