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醇胺促進劑生產對苯二甲酸二酯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60966.2 | 申請日: | 2014-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0548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7 |
| 發明(設計)人: | P.W.特納;S.L.庫克;A.G.巴雷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士曼化工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67/08 | 分類號: | C07C67/08;C07C69/8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韋欣華,李炳愛 |
| 地址: | 美國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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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促進劑 生產 對苯二甲酸 | ||
1.用于制備對苯二甲酸二酯的方法,其包括:
在有機鈦催化劑和醇胺促進劑存在下,使對苯二甲酸與C6-C10醇在有效形成相應的對苯二甲酸二酯的條件下接觸;
其中所述促進劑選自2-(甲氨基)乙醇和2-(乙氨基)乙醇。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
其中所述C6-C10醇選自己醇、庚醇、2-乙基己醇、辛醇、壬醇和癸醇,和
其中所述相應的對苯二甲酸二酯選自對苯二甲酸二(己基)酯、對苯二甲酸二(庚基)酯、對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對苯二甲酸二(辛基)酯、對苯二甲酸二(壬基)酯和對苯二甲酸二(癸基)酯。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C6-C10醇為2-乙基己醇,并且所述相應的對苯二甲酸二酯為對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鈦催化劑為具有式Ti(OR)4的四烷氧基鈦,其中R是具有1至8個碳原子的烷基。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鈦催化劑為鈦酸四異丙酯。
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形成相應的對苯二甲酸二酯的條件包括180至225℃的溫度。
7.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包括在反應器中進行接觸步驟,所述反應器裝配有用于除去來自反應器的水的分餾柱。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分餾柱包括3至6個高效理論級。
9.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促進劑包括2-(乙氨基)乙醇。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接觸步驟以3:1至6:1的C6-C10醇與對苯二甲酸的摩爾比進行。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醇胺促進劑以500至1,500 ppm的量存在,基于對苯二甲酸和C6-C10醇的總量計。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鈦催化劑以1,000至2,000 ppm的量存在,基于對苯二甲酸和C6-C10醇的總量計。
13.用于制備對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方法,其包括:
在140至230℃的溫度下,在有機鈦催化劑和醇胺促進劑存在下,使對苯二甲酸與2-乙基己醇接觸以形成對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其中所述促進劑選自2-(甲氨基)乙醇和2-(乙氨基)乙醇,和
其中所述接觸步驟在裝配有分餾柱的反應器中進行,所述分餾柱包括3至6個高效理論級以用于除去來自反應器的水。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鈦催化劑為具有式Ti(OR)4的四烷氧基鈦,其中R是具有1至8個碳原子的烷基。
15.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鈦催化劑為鈦酸四異丙酯。
16.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接觸步驟在180至225℃的溫度下進行。
17.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促進劑包括2-(乙氨基)乙醇。
18.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接觸步驟以3:1至6:1的2-乙基己醇與對苯二甲酸的摩爾比進行。
19.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醇胺促進劑以500至1,500 ppm的量存在,基于對苯二甲酸和2-乙基己醇的總量計。
20.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鈦催化劑以1,000至2,000 ppm的量存在,基于對苯二甲酸和2-乙基己醇的總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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