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娛樂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58812.X | 申請日: | 2014-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9418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S.拉萬德;G.普法芬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曼貝克自動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60 | 分類號: | H04M1/60;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高巍 |
| 地址: | 德國卡***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娛樂 系統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車輛的信息娛樂系統,其可包括可控音頻再現裝置,所述音頻再現裝置被配置來固定于所述車輛中且在控制信號的控制下在聲學上再現音頻信號。其還可包括:便攜裝置,其可在所述車輛中自由地移動且被配置來為所述音頻再現裝置提供所述音頻和控制信號;以及所述便攜裝置與所述音頻再現裝置之間的無線連接,其被配置來將所述音頻和控制信號從所述便攜裝置傳輸至所述音頻再現裝置。所述音頻再現裝置具有放大率、靜態功耗和最大輸出功率,其中的至少一個可由所述便攜裝置經由所述控制信號控制。
技術領域
本文描述的實施方案涉及一種信息娛樂系統,特定來說,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信息娛樂系統。
發明背景
信息娛樂是指提供信息和娛樂的組合的一種媒體。有時稱作“車載娛樂”或“車載信息娛樂”的車輛中的信息娛樂系統是安裝于車輛或其它形式的交通工具中以提供包括(例如)收音機、電視、MP3、汽車導航或其它信號和信息處理(諸如環繞聲)的音頻或視聽信息娛樂的硬件裝置的集合。
有時稱作“蓋板”或“接收器”的頭部單元是車輛中的信息娛樂系統或家庭影院系統的組件,其為電子媒體系統的多種組件提供統一硬件接口。頭部單元是車輛聲音系統的核心。頭部單元給予用戶對車輛娛樂媒體(諸如數字音頻廣播(DAB)收音機、模擬調幅/調頻(AM/FM)收音機、MP3、全球定位系統(GPS)導航、藍牙等等)的控制權。頭部單元還將對詳細音頻功能(諸如音量、揚聲器平衡、揚聲器消退、低音、高音、均衡化(EQ)等等)的精確控制權提供給用戶。許多公司正將更多前進系統整合至車輛頭部單元中而可控制車輛功能(諸如門鈴)且甚至提供車輛數據(諸如故障警報和里程表信息);因此,這樣的頭部單元用作次級儀表面板。通常位于儀表盤中央的現代頭部單元將固定于車輛中的電子封裝與容納圖形用戶界面的可拆卸面板密集地整合。因為頭部單元較昂貴且因此是盜竊的常見目標,所以許多頭部單元整合至車輛警報系統中。
發明概要
一種用于車輛的信息娛樂系統可包括可控音頻再現裝置,其被配置來固定于車輛中且在控制信號的控制下在聲學上再現音頻信號。其還可包括:便攜裝置,其可在車輛中自由地移動且被配置來為音頻再現裝置提供音頻和控制信號;以及便攜裝置與音頻再現裝置之間的無線連接,其被配置來將音頻和控制信號從便攜裝置傳輸至音頻再現裝置。音頻再現裝置具有放大率、靜態功耗和最大輸出功率,其中的至少一個可由便攜裝置經由控制信號控制。
其它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在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檢查下圖和詳細描述之后將是或將變得顯而易見。旨在所有這樣的額外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包括于這個描述中,在本發明的范圍內且受以下權利要求書保護。
附圖簡述
可以參考以下附圖和描述更好地理解系統。圖中的組件并不一定按比例繪制,而是強調圖示本發明的原理。而且,在圖中,在全部不同視圖中,相似參考數字指定對應部件。
圖1是圖示具有音頻再現裝置和便攜裝置的示例性信息娛樂系統的方塊圖。
圖2是圖示汽車中的圖1的信息娛樂系統的應用的示意圖。
圖3是可應用于圖1的信息娛樂系統的采用乘法器的示例性可控放大器的電路圖。
圖4是可應用于圖1的信息娛樂系統中的示例性可控濾波器的電路圖。
圖5是可應用于圖1的信息娛樂系統中的第一示例性功率驅動器級的電路圖。
圖6是可應用于圖1的信息娛樂系統中的第二示例性功率驅動器級的電路圖。
圖7是圖示用于控制圖6的功率驅動器級的作為一段時間內的振幅的軟化控制信號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哈曼貝克自動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哈曼貝克自動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80058812.X/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攝像設備及其控制方法
- 下一篇:輸送WEB內容的系統的性能度量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設備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介質、信息復制裝置和信息復制方法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設備、信息重放設備、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以及信息重放設備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和信息回放設備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裝置
- 信息終端,信息終端的信息呈現方法和信息呈現程序
- 信息創建、信息發送方法及信息創建、信息發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