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53540.4 | 申請日: | 2014-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790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1 |
| 發明(設計)人: | 沈載賢;崔鳳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美白牙齒 |
| 主分類號: | A61K8/29 | 分類號: | A61K8/29;A61K8/22;A61Q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鐘晶;鐘海勝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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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漂白 牙齒 組合 | ||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一種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更詳細而言,涉及顯示出優異的 漂白效果的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
本申請基于2013年9月27日提交的韓國專利申請號10-2013-0115257, 并要求該專利申請的優先權,該專利申請的公開內容在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 入本文。
背景技術
至今已經已知的牙齒變色可以分為由牙齒內部的神經損傷、年齡增加或抗 菌素如四環素的使用過度造成的內在牙齒變色,和由沉積在牙齒外表面上的食 物或煙草殘渣、咖啡、紅茶等造成的外在牙齒變色。
為改善牙齒變色而進行的牙齒漂白包括自行實施的家庭漂白法和專業實 施的診室漂白法。與家庭漂白相比,診室漂白使用含有相對高濃度的過氧化氫 的牙齒漂白劑,并且還使用活化體系如熱和光,以便提高牙齒漂白的效果。由 于擔心因使用熱的體系對牙神經造成損傷,所以通過使用光來提高牙齒漂白效 果的體系已成為優選的。
雖然以光活化體系是優選的,但是沒有幾種光催化活性已經被證實的光活 化劑。此外,光活化體系的牙齒漂白效果仍有爭議。一些研究報導稱光活化體 系比非光系統產生的漂白效果更好。然而,另一項研究報導稱光活化體系與非 光體系沒有差異。同樣,光活化體系對非光體系的優越性尚未明確得到證實。
牙齒漂白劑中使用的光活化劑要求具有高化學穩定性以及光催化活性。牙 齒漂白劑含有高濃度的過氧化氫作為強過氧化物。因此,如果光活化劑是化學 上不穩定的,則在起催化劑作用之前就被氧化了。過氧化氫被認為是具有足以 分解各種工業有機或無機污染物的強氧化能力的物質。在過氧化氫的存在下, 具有羥基或酮基基團的化合物能夠容易地被分解或氧化。因此,有機化合物或 含有有機化合物的絡合物不適合作為牙齒漂白劑的光催化劑。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漂白牙齒 的組合物,該組合物用來獲得優異的漂白效果。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 包含平均粒徑為30~180nm的金紅石型二氧化鈦、過氧化物和水。
在根據本發明所述的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中,平均粒徑為30~180nm的 金紅石型二氧化鈦起光活化劑的作用,從而提供優異的漂白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表示通過制備例1至18的二氧化鈦溶液和過氧化氫水溶液進行的 亞甲基藍分解的對比圖;以及
圖2表示在施加實施例3和比較例13的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前后的漂 白效果的比較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文可以使用術語第一、第二等來描述各種要素,并且這些術語僅用于將 一種組分與其它組分區別開。
此外,本文所使用的術語是為了說明示例性實施方式,并不意圖限制本發 明。除非上下文另外指出,單數表達可以包括復數表達。應當了解的是,本文 使用的術語“包含/包括(comprise)”,“包含/包括(include)”或“含有/具有 (has)”意圖表示存在所指出的特征、整數、步驟、組分、或其組合,而不排 除存在或增加一個或多個其它特征、整數、步驟、組分或其組合。
此外,在本發明中,當層或部件被認為是“在其他層或部件上”或“在其 他層或部件上方”時,其可以是直接在所述其他層或部件上,或者其他層或部 件能夠另外形成在各層之間,或形成在物體或襯底上。
盡管容許本發明有各種變動和替換形式,但是下面將詳細地舉例說明和描 述特定的實施方式。然而,應懂得的是,所述描述并不意圖將本發明限定為特 定的公開形式,而相反意圖覆蓋所有落入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變動、等同物 和替換物。
在下文,將更詳細地描述本發明的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
本發明的用于漂白牙齒的組合物包含平均粒徑為30~180nm的金紅石型 二氧化鈦(TiO2)、過氧化物和水。
由于二氧化鈦(TiO2)具有物理化學穩定性、高催化活性、成本低以及無 毒,其是世界上最廣泛使用的無機光催化劑之一。相對較好地建立了二氧化鈦 的光活性機制,并且已知將二氧化鈦用作牙齒漂白劑。
然而,為了將二氧化鈦用作光活性劑,必須解決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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