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輔助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53055.7 | 申請日: | 2014-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7929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8 |
| 發明(設計)人: | 大衛·休;哈費德·埃爾埃迪瑞斯;艾蒂安·蒙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雷奧照明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00 | 分類號: | B60R1/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張啟程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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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 輔助 方法 裝置 | ||
用于輔助駕駛機動車輛(20)的裝置,所述車輛(20)配備有至少一個照明裝置(22),所述照明裝置能夠發射用于照亮在車輛(20)前方的道路場景(SR)的光束,所述輔助裝置包括意欲放置在道路場景(SR)與車輛的駕駛員(24)之間的可變透射率屏幕(26;28;F),所述輔助裝置被構造成當激活時利用脈沖信號來同步控制所述照明裝置(22)的至少一個光源的光發射以及所述可變透射率屏幕(26;28;F)的透射系數。所述輔助裝置被構造成在配備有相同類型的裝置的車輛正在接近時以及如果配備有相同類型的裝置的車輛正在接近,防止反相和/或同相效應。
發明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輔助駕駛機動車輛的裝置。本發明還涉及用于輔助駕駛機動車輛的方法。
本發明涉及旨在提供駕駛機動車輛輔助的方法和裝置,尤其是在外部光度偏低并且需要打開燈時。
背景技術
由車輛配備的照明裝置發射的光束通過國際準則來控制,所述國際準則設定了最大和最小的可允許強度,例如在遠離照明裝置的軸線放置和放置在照明裝置的軸線上的屏幕上的可允許強度。這些準則同時具有下述目的:
-為配備有照明裝置的車輛的駕駛員提供駕駛員駕駛所朝向的道路場景的滿意照明,使得駕駛員能夠了解其環境處于最好的可能條件,以及
-確保其他車輛的駕駛員不會炫目,不管其是在相對方向(正在接近的車輛)或是在相同方向(前方的車輛)上駕駛。
基于滿足這些準則的目的以及鑒于改進駕駛員的舒適度和安全性,已經提出了許多解決方案。其中一種解決方案包括使用下述用于輔助駕駛的裝置,所述裝置由與可變透射率屏幕同步的脈沖照明源構成,使得當屏幕的透射系數達到其最大值,即最大透明度時,照度達到其最大值,并且使得當可變透射率屏幕的透射系數達到其最小值,即最小透明度時,照度達到其最小值。
因此,借助于該同步,駕駛員充分得益于其車燈,同時降低了被外部光源炫目的風險,因為當可變透射率屏幕的透明度達到其最小值時,駕駛員的視力被極大地限制。
此外,脈沖照明不會使其他車輛的駕駛員炫目,因為這些駕駛員將僅察覺到被設定為滿足前述準則的平均照度。
當配備有上述裝置的車輛與配備有相同類型的裝置的正在接近的車輛相遇時,特定問題將出現。具體地:
-當兩個車輛處于反相時,即當車輛的可變透射率屏幕的透射系數在另一個車輛的燈發射光的同時處于其最小值時,駕駛員不能夠看到(或者能夠看到但是不能很好看到)所述另一個車輛的燈光。
-當兩個車輛處于同相位時,即當它們的燈同時發射光并且它們的可變透射率屏幕的透射系數處于其最大值時,駕駛員可能由于所述另一個車輛的燈光而不舒服。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至少減輕這些已知的輔助駕駛裝置的一些缺點。
為此,本發明涉及用于輔助駕駛機動車輛的裝置,所述車輛配備有至少一個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能夠發射用于照亮在車輛前方的道路場景的光束,所述輔助裝置包括意欲放置在道路場景與車輛的駕駛員之間的可變透射率屏幕,所述輔助裝置被構造成當激活時利用脈沖信號來同步控制所述照明裝置的至少一個光源的光發射以及所述可變透射率屏幕的透射系數,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裝置被構造成在所述裝置激活的同時持續修改所述脈沖信號,以便在配備有相同類型的裝置的車輛正在接近時以及如果配備有相同類型的裝置的車輛正在接近,防止反相和/或同相效應。
表述“持續地修改所述脈沖信號”被理解為指,脈沖信號被十分經常地,即不必須是100%時間地,修改,并且如果反相和/或同相效應將要出現,則兩個修改之間的時間將足夠短,使得車輛的駕駛員將不會在視覺上察覺該效應。從駕駛員的視點出發,這有效地表示所述效應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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