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添加臭氧處理來自焚化過程的廢氣流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52714.5 | 申請日: | 2014-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791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1 |
| 發明(設計)人: | N·J·蘇查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琳德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56 | 分類號: | B01D53/56;B01D53/7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項丹;江磊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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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添加 臭氧 處理 來自 焚化 過程 氣流 方法 | ||
1.一種用于從焚化裝置排出的氣流中除去污染物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 驟:
a)將廢棄物、燃料和空氣補給供入焚化裝置的燃燒室中;
b)將氧氣供入廢棄物、燃料和空氣補給的混合物中;
c)燃燒該混合物以形成含有污染物的燃燒廢氣流;
d)將燃燒廢氣流供入猝滅單元;藉此燃燒廢氣流的溫度得到降低;
e)將燃燒廢氣流供入反應區域;
f)將臭氧供入反應區域,藉此臭氧和燃燒廢氣流在一段預設的時間內保持 接觸;且
g)將燃燒廢氣流供入洗滌器,其中污染物被除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調換步驟f)和g)的順序并將 燃燒廢氣流供入選自靜電除塵器和堆袋室的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棄物選自化學廢棄物 和有害廢棄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選自煤和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染物是氮氧化物。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氮氧化物選自熱力型氮 氧化物、瞬時型氮氧化物和燃料型氮氧化物。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超過用于燃燒的化學計量 的量將氧氣供入混合物。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燃燒廢氣流供入廢 熱鍋爐。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一部分氧氣被供入臭氧發生 器從而產生臭氧。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會與氮氧化物反應 從而形成更高價態的氧化物。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測定燃燒廢氣流中存在 的氮氧化物和臭氧的量來控制添加于燃燒廢氣流的臭氧的量。
12.一種用于從焚化裝置排出的氣流中除去污染物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 驟:
a)將廢棄物供入焚化裝置的燃燒室中;
b)將用于支持燃燒的空氣注入焚化裝置;
c)將氣態氧供給于焚化裝置;
d)焚化該廢棄物從而形成含有污染物的燃燒廢氣流;
e)將燃燒廢氣流供入猝滅單元;藉此燃燒廢氣流的溫度得到降低;
f)將燃燒廢氣流供入反應區域;
g)將臭氧供入反應區域,藉此臭氧和燃燒廢氣流在一段預設的時間內保持 接觸;且
h)將燃燒廢氣流供入洗滌器,其中污染物被除去。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氣通過注入到空氣 中而被供入焚化裝置。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氣通過注入到焚化 單元中而被供入焚化裝置。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調換步驟f)和g)的順序并 將燃燒廢氣流供入選自靜電除塵器和堆袋室的裝置。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棄物選自化學廢棄 物和有害廢棄物。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選自煤和油。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染物是氮氧化物。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氮氧化物選自熱力型 氮氧化物、瞬時型氮氧化物和燃料型氮氧化物。
20.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超過用于燃燒的化學計 量的量將氧氣供入混合物。
21.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燃燒廢氣流供入 廢熱鍋爐。
22.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一部分氧氣被供入臭氧發 生器從而產生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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