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電流桿的電纜接線頭裝置以及接線端子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52446.7 | 申請日: | 2014-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802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1 |
| 發明(設計)人: | 拉爾夫·貝克曼;安德列亞斯·文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菲尼克斯電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4/48 | 分類號: | H01R4/48;H01R1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張天舒;張杰 |
| 地址: | 德國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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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電流 電纜 接線 裝置 以及 端子 | ||
1.一種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具有電纜接線頭體(301)以及設在其上的用于固定接 線電纜(303)的電纜容置裝置(302),還具有設在所述電纜接線頭體(301)上的電流桿 (310),所述電流桿構造并設置用于插入接線端子(100)的容置裝置并在其中用作用于接觸 導線(126)的電流桿(110)。
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所述電流桿(310)與所述電纜 接線頭體(301)一體構成。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所述電纜容置裝置 (302)具有管形的連接區段(305),并尤其構造為壓接接頭(305)。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所述電流桿(310)具 有至少一個折疊的縱向區段(306)。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在所述電流桿(310) 上設有至少一個橫向槽(311,313)。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在所述電流桿(310) 上設有用于將導線(126)展平的夾緊槽(313)。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所述電流桿(310)在 其插入側(308)上具有插入輔助件(309),所述插入輔助件尤其包括插入半徑(314)。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300),其中所述電流桿(310)包 括用于貫穿防護裝置(117)的容置槽(311)。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100),其中所述電纜接線頭體 (301)包括至少一個側面突起的導緣(316)。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100),其中所述電流桿(310) 的長度至少是所述電纜容置裝置(302)的兩倍,并且尤其比所述電纜容置裝置(302)構造得 更寬、更平。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纜接線頭裝置(100),其中在所述電纜接線頭 體(301)的底面(318)上,尤其在所述電流桿(310)的底面上設有至少一個固定單元(317), 以便將所述電流桿(310)固定在接線端子(100)上。
12.一種接線端子(100),其具有導線容置裝置(115)以及至少一個夾緊裝置(101),還 具有電流桿容置裝置(110a)以及電纜接線頭裝置(300),所述電纜接線頭裝置包括電纜接 線頭體(301)以及設在其上的用于固定接線電纜(303)的電纜容置裝置(302),還包括設在 所述電纜接線頭體(301)上的電流桿(310),其中所述電纜接線頭裝置(100)的電流桿(310) 被容置在所述電流桿容置裝置(110a)上。
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接線端子(100),其包括至少一個用于施加夾緊力的夾緊 彈簧(101)和一個用于夾緊所述導線(126)的可回轉的夾緊桿(102)。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所述的接線端子(100),其中所述夾緊彈簧(101)具有第一支腳 (136)和至少一個第二支腳(137),并通過所述第一支腳(136)以鉸接的方式與所述夾緊桿 (102)耦合,通過所述第二支腳(137)以鉸接的方式與輔助桿(104)耦合,且其中所述夾緊桿 (102)與所述輔助桿(104)以可偏轉的方式布置在所述支架(108)上。
15.根據上述兩項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接線端子(100),其中在所述夾緊桿(101) 上,第一回轉軸(113)以可偏轉的方式被固定在所述支架(108)上,并通過至少一個與之間 隔的第二回轉軸(114)布置,且其中所述夾緊彈簧(101)具有第一軸容置裝置(127)和至少 一個與之間隔的第二軸容置裝置(128),且其中所述輔助桿(104)具有第一轉動單元(129) 和至少一個與之間隔的第二轉動單元(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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