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涂膜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52012.7 | 申請日: | 2014-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5515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8 |
| 發明(設計)人: | 岡特·格里斯邁爾;芭芭拉·皮林格爾;伯爾哈德·克瑙斯德;艾克·朔佩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塔恩紙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C5/00 | 分類號: | A24C5/00;A24D1/02;A24C5/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李慧慧;鄭霞 |
| 地址: | 奧地利*** | 國省代碼: | 奧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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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涂膜法 | ||
1.一種用于由紙或板形成的用于吸煙制品或吸煙制品的一部分的包裝材料的涂膜法,以降低這種包裝材料吸收水性或油性物質的傾向,并且以降低這樣的物質的擴散,該包裝材料在同一側設置有一層施用到另一層上的兩個涂層,這兩個涂層各自以液體形式以按時間順序彼此先后進行的兩個涂覆操作施用,在兩個涂覆操作中,液體涂覆混合物由一種涂覆材料和一種液體揮發性基質組成,
其特征在于
在第一涂覆操作中,施用至少一層一種第一涂覆材料,這降低了該紙或板相對于第二涂覆材料的液體揮發性基質的吸收能力,
在第二涂覆操作中,施用至少一層一種第二涂覆材料,其排斥或抵抗以下物質中的一種或多種:即,油、油脂、蠟、醇和水,一種不同的液體揮發性基質用于該第一涂覆材料而不用于該第二涂覆材料,
其中所述包裝材料選自以下包裝材料組成的組,其中所有的包裝材料在用其包裝的吸煙制品的吸煙期間不燃燒:
-用于吸煙制品的包裝的內套,包括多個相互插入的套筒;
-用于吸煙制品的包裝的內襯;
-由紙或板組成的包裝,香煙被包裝在其中;
-香煙或小雪茄的接裝紙,所述接裝紙包住所述香煙或小雪茄的過濾嘴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至少該第一涂覆材料是疏水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涂覆材料的液體揮發性基質是水或一種水溶液。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涂覆材料的液體揮發性基質是水或一種水溶液。
5.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涂覆材料的液體揮發性基質是一種有機溶劑。
6.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涂覆材料是比該第一涂覆材料更高度疏水的。
7.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涂覆操作中施用的液體涂覆混合物的粘度高于該第二涂覆操作中施用的液體涂覆混合物的粘度。
8.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
-該第一涂覆操作中施用的液體涂覆混合物的粘度是使得在ISO 4mm流杯測試中,結果是在13與35秒之間的流動時間,
-該第二涂覆操作中施用的液體涂覆混合物的粘度是使得在ISO 4mm流杯測試中,結果是在11與23秒之間的流動時間,
-在該第一涂覆操作中,施用1g/m2至6g/m2的干施的該第一涂覆材料,并且
-在該第二涂覆操作中,施用1g/m2至6g/m2的干施的該第二涂覆材料。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
-該第一涂覆操作中施用的液體涂覆混合物的粘度是使得在ISO 4mm流杯測試中,結果是在18與22秒之間的流動時間,
-該第二涂覆操作中施用的液體涂覆混合物的粘度是使得在ISO 4mm流杯測試中,結果是在11與12秒之間的流動時間,
-在該第一涂覆操作中,施用至少3g/m2的干施的該第一涂覆材料,并且
-在該第二涂覆操作中,施用3g/m2至3.5g/m2的干施的該第二涂覆材料。
10.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涂膜法,其特征在于,
-用于該第一涂覆操作的涂覆混合物是這些清漆蟲膠、乙基纖維素清漆、硝化纖維素清漆或醇酸樹脂清漆或一種具有與上述清漆關于密度和疏水性的類似的物理性能的清漆中的一種或多種,并且
-用于該第二涂覆操作的涂覆混合物是苯乙烯-丙烯酸酯清漆或一種具有與上述清漆關于密度和疏水性的類似的物理性能的清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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