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46344.4 | 申請日: | 2014-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791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1 |
| 發明(設計)人: | M·H·波利梅洛伯羅斯;L·W·利卡梅勒;C·拉夫當 | 申請(專利權)人: | 萬達制藥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P35/00 | 分類號: | A61P35/00;A61K31/1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龐東成;武胐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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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多發性 骨髓瘤 治療 | ||
1.一種治療個體的多發性骨髓瘤(MM)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對所述個體施用有效量的曲古抑菌素A(TSA)。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所述個體中至少一種 基因的表達的量,所述至少一種基因選自由CCNB1、AURKB、CDC2、BIRC5、KIF11、 KIF2C、TOP2A、ASPM、CKS1B和WEE1組成的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所述個體中CCNB1和/ 或AURKB的表達的量。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CKS1B和/或WEE1 的表達的量。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CCNB1、AURKB、 CDC2、BIRC5、KIF11、KIF2C、TOP2A、ASPM、CKS1B和WEE1的每個的表達的 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為約0.01mg/kg/日~約100mg/kg/ 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為約0.1mg/kg/日~約10mg/kg/ 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為約0.5mg/kg/日~約5mg/kg/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包括口服施用。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包括靜脈內施用。
11.一種治療個體的多發性骨髓瘤(MM)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由從所述個體的身體獲得的生物樣品確定所述個體中的一種或多種基因的表達 水平,所述一種或多種基因選自由CCNB1、AURKB、CDC2、BIRC5、KIF11、KIF2C、 TOP2A、ASPM、CKS1B和WEE1組成的組;和
在所述一種或多種基因的表達水平表明過表達的情況下,對所述個體施用有效量 的曲古抑菌素A(TSA)。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所述個體中的至少 一種基因的表達的量,所述至少一種基因選自由CCNB1、AURKB、CDC2、BIRC5、 KIF11、KIF2C、TOP2A、ASPM、CKS1B和WEE1組成的組。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所述個體中CCNB1 和/或AURKB的表達的量。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CKS1B和/或WEE1 的表達的量。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降低CCNB1、AURKB、 CDC2、BIRC5、KIF11、KIF2C、TOP2A、ASPM、CKS1B和WEE1的每個的表達的 量。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為約0.01mg/kg/日~約 100mg/kg/日。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為約0.1mg/kg/日~約10mg/kg/ 日。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為約0.5mg/kg/日~約5mg/kg/ 日。
19.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包括口服施用。
20.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包括靜脈內施用。
21.一種治療個體的多發性骨髓瘤(MM)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診斷或已經診斷所述個體患有MM;并且
對所述個體施用有效量的曲古抑菌素A(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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