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保存食物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44802.0 | 申請日: | 2014-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2240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6 |
| 發明(設計)人: | 恩里科·佛蘭左琳;盧西亞諾·百里莫;達維德·卡西;尼古拉·米凱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尼克斯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3/015 | 分類號: | A23L3/015;A23L3/3418;A23L3/34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丙林;李楠 |
| 地址: | 意大利***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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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保存 食物 方法 | ||
1.一種用于保存烹制或預烹制的食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烹制或預烹制的食物保持在具有受控氣氛的保存室中,處于大氣壓強并處于58℃至72℃范圍內的預定溫度下,保存至少24小時以上的保存時間,并且通過利用引入所述室中的其他非氧化氣體至少部分替代所述室中存在的氧氣,將所述室中的氧分壓保持在10kPa以下,并且制定規定,以根據食物的類型、所述保存室中容納的食物的量、所述室的容積以及由所述食物釋放氧氣的速率,計算氧氣濃度相對于初始濃度的恢復水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抗氧化物質添加至待保存在所述室中的所述烹制的食物。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保存時間期間,將所述室中的所述氧分壓保持在100Pa以下。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制定規定,以測量保存時間期間所述保存室中的氧氣濃度,并且,根據所進行的測量來恢復與氧分壓的預定水平相關的氧氣濃度。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氧氣替代氣體是氮氣和/或二氧化碳和/或氮氧化物。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制定規定,以在引入所述非氧化氣體的同時或在其他時間,在保存時間期間將水蒸氣引入所述保存室或在所述保存室中產生水蒸氣。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食物在被保存在具有受控氣氛和溫度的所述室中的步驟之前經受烹制或預烹制。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存在或不存在氧化氣體的情況下,且具有或不具有水蒸氣的引入和/或產生的情況下,在所述保存室中發生食物的烹制或預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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