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飛輪的動力工具以及用于使所述飛輪加速的傳動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44263.0 | 申請日: | 2014-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732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4-06 |
| 發明(設計)人: | R·麥高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特拉斯·科普柯工業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B21/00 | 分類號: | B25B21/00;B25F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郭海娜 |
| 地址: | 瑞典斯***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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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飛輪 動力 工具 以及 用于 加速 傳動 裝置 | ||
1.一種用于向接合處傳遞扭矩的手持動力工具(10),該手持動力工具(10)包括:
-殼體(15),
-馬達(11),
-輸出軸(12),以及
-飛輪(16),其相對于所述殼體(15)設置在軸承(28)中,
其特征在于,選擇傳動裝置(17)設置成選擇性地將馬達連接至輸出軸(12)或者飛輪(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是能夠在將馬達(11)連接至輸出軸(12)的位置和將馬達(11)連接至飛輪(16)的位置之間沿軸向平移的傳動銷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電磁線圈(34)設置成控制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的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可以位于三個不同位置,并且其中在第三位置所述馬達不連接至所述輸出軸(12)或者所述飛輪(16)。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所述電磁線圈(34)設置成控制選擇傳動裝置(17)的位置在兩個端部位置之間,在第一端部位置所述選擇傳動裝置將所述馬達(11)連接至所述輸出軸(12),在第二相對位置所述選擇傳動裝置將所述馬達(11)連接至所述飛輪(16),其中,在兩個端部位置之間的第三位置,阻擋布置(29、30)設置成阻礙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在所述第三位置所述馬達既不連接至輸出軸(12)也不連接至飛輪(16)。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所述阻擋布置(29、30)包括伸出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的徑向銷(29),其中周向軌道(30)設置在圍繞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的表面,所述徑向銷(29)將由在選擇傳動裝置(17)旋轉的時候產生的離心力推動,并且其中所述徑向銷(29)和所述軌道(30)之間的相互作用將使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保持在所述第三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所述徑向銷(29)的外端具有圓形部分(35),并且其中所述軌道(30)較淺以使所述軌道僅僅容納部分圓形部分(35),從而使得所述徑向銷(29)的圓形部分(35)將與所述軌道(30)相互作用,并使得所述徑向銷由于作用在所述選擇傳動裝置(17)上的軸向力而從所述軌道(30)拔出。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動力工具(10),其中所述飛輪(16)能夠連接至所述輸出軸(12),以使得至少部分地驅動所述輸出軸(12)旋轉,和/或減少作用在所述輸出軸(12)上的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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