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功能化層狀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43600.4 | 申請日: | 2014-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7333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7 |
| 發明(設計)人: | J·馬查;M·伯根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依視路國際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23/08 | 分類號: | B32B23/08;B32B27/08;B32B27/12;B32B27/30;B32B27/36;G02B1/08;B32B7/12;B32B23/20;B32B27/16;B32B27/32;B32B27/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11247 | 代理人: | 劉娜,林柏楠 |
| 地址: | 法國沙***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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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功能 層狀 結構 | ||
1.一種功能化層狀結構(2,3,20,30),包括:
-第一元件,該第一元件表示第一單層或多層功能膜;
-至少一個第二元件,該至少一個第二元件是選自第二功能膜和基本光學元件(200,300);
-至少一個第一壓敏粘合劑層(5A,5B,5),該至少一個第一壓敏粘合劑層被放置成與所述第一元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以及所述第二元件的至少一個表面相接觸,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意圖被放置成與所述至少一個粘合劑層相接觸的這些表面在被放置以進行接觸之前經受表面處理,該表面處理選自在惰性氮氣氛中以范圍從40到100W.min/m2的用量進行的等離子體處理以及在環境空氣中以范圍從40到50W.min/m2的用量進行的電暈處理,這樣使得干燥條件下的剝離力與潮濕條件下的剝離力之間的減少量小于或等于3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元件表示多層功能膜,其中至少兩個層是借助于壓敏粘合劑層來組裝的,在所述至少兩個層組裝之前,它們的這些表面經受表面處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元件表示包括至少一種功能性的功能膜,該至少一種功能性選自顏色、偏振、光致變色、電致變色、防震、耐磨、抗靜電、防炫光、防污、防霧、防雨、以及在指定波長帶上的濾光器。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元件是包括至少兩個膜的偏振多層膜,該至少兩個膜對應地表示偏振膜和保護膜;并且在于,該偏振膜和該保護膜是借助于壓敏粘合劑層來組裝的。
5.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元件是基本光學元件(200,300)。
6.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元件是第二功能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結構進一步包括表示基本光學元件(200,300)的第二第二元件,所述第二第二元件被放置成借助于第二粘合劑層(201,301)與該第一第二元件相接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粘合劑層(201,301)是如權利要求1所述限定的壓敏粘合劑層,或包括選自乳膠層和熱熔粘合劑材料(HMA)層中的至少一個粘合劑材料層的粘合劑。
9.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已經經受表面處理的這些表面存在至少60mN/m的表面能。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已經經受表面處理的這些表面存在至少60mN/m的表面能。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已經經受表面處理的這些表面存在至少60mN/m的表面能。
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偏振膜一旦被處理就存在至少56mN/m的表面能,并且該保護膜一旦被處理就存在至少46mN/m的表面能。
13.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敏粘合劑層(5A,5B,5)和該第二粘合劑層(201,301)具有范圍從5μm到150μm的厚度。
14.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敏粘合劑層(5A,5B,5)和所述第二粘合劑層(201,301)是完全相同的。
15.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壓敏粘合劑材料選自基于聚丙烯酸酯的化合物。
1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偏振膜基于聚乙烯醇(PVA)或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
1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功能化層狀結構,其特征在于,該保護膜基于三乙酸纖維素、乙酸丁酸纖維素、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碳酸酯、聚酰胺、環烯烴共聚物(COC)或環烯烴聚合物(C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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