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肟酯光引發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38336.5 | 申請日: | 2014-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5852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5 |
| 發明(設計)人: | 田中慶太;倉久敏;國本和彥;鮫島香織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209/88 | 分類號: | C07D209/88;C07D40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肖威;劉金輝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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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肟酯光 引發 | ||
1.一種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
(a)至少一種烯屬不飽和可光聚合化合物,和
(b)至少一種式I的化合物:
其中:
n為2;
Q為直接鍵或亞苯基;
Z為C1-C6亞烷基;
Y為苯基,其被C1-C4烷基或OR6取代;或Y為C3-C5雜芳基;
R1為C1-C4烷基;
R2為C1-C4烷基;
R6為C1-C4烷基;和
(c)至少一種著色劑,其選自顏料和染料。
2.如權利要求1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c)至少一種選自黑色顏料和黑色染料的著色劑。
3.如權利要求1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中組分(a)為通過飽和或不飽和多元酸酐與環氧樹脂及不飽和單羧酸的反應產物反應而獲得的樹脂。
4.如權利要求1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除光引發劑(b)之外額外包含至少一種選自光引發劑(d)和其他添加劑(e)的其他組分。
5.如權利要求1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顏料或顏料混合物或染料或染料混合物或一種或多種顏料與一種或多種染料的混合物作為組分(c)。
6.如權利要求4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分散劑或分散劑混合物作為另一添加劑(e)。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基于該組合物為0.05-25重量%的光引發劑(b)。
8.如權利要求4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基于該組合物為0.05-25重量%的光引發劑(b)和光引發劑(d)。
9.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包含選自如下組的光敏劑作為另一添加劑(e):二苯甲酮及其衍生物、噻噸酮及其衍生物、蒽醌及其衍生物,和香豆素及其衍生物。
10.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額外包含粘合劑聚合物(f),其為甲基丙烯酸酯與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
11.一種光聚合含烯屬不飽和雙鍵的化合物的方法,其包括用150-600nm的電磁輻射或用電子束或用X射線輻照如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
12.一種濾色片,其通過如下制備:提供紅色、綠色和藍色圖像元素和任選的黑色矩陣,這些全部在透明基材上包含光敏樹脂和顏料;和在基材的表面上或在濾色片層的表面上提供透明電極,其中所述光敏樹脂為如權利要求1的可光聚合組合物。
13.如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用于制備油漆、粉末涂料、印刷油墨、印版、膠粘劑、牙科組合物、凝膠涂層、電子器件用光致抗蝕劑,用于包封電和電子組件,用于制備磁記錄材料、微機械部件、波導、光學開關、電鍍掩模、彩色打樣體系、玻璃纖維電纜涂層、絲網印刷模版、借助立體光刻的三維物體、微電子電路、脫色材料或含有微膠囊的配制劑。
14.一種經涂覆的基材,其在至少一個表面上用如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涂覆。
15.一種用于照相產生浮凸圖像的方法,其中使如權利要求14的經涂覆的基材經歷逐圖像曝光,然后用顯影劑移除未曝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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