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桿狀基材表面處理的多用途保持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37638.0 | 申請日: | 2014-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5796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1 |
| 發明(設計)人: | M.斯伊伯特;R.沃格;K.W.喬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瑞康表面解決方案股份公司;普費菲孔 |
| 主分類號: | C23C14/50 | 分類號: | C23C14/50;C23C14/04;B23B29/04;H01J37/3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趙辛;宣力偉 |
| 地址: | 瑞士普***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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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桿狀 基材 表面 處理 多用途 保持 裝置 | ||
1.一種用于安裝至少一個桿形基材體(10)的保持裝置,該桿形基材體具有沿基材體的可變的橫截面和位于該基材體(10)的區域中的待處理表面,該區域包括該基材體(10)的一端并具有比基材體(10)的余部小的橫截面,其中該保持裝置包括至少一個開孔壁作為前壁(3),該前壁配設有至少一個第一開孔(5),其特征是,該保持裝置包括至少一個支承件(9)和止擋件(11),它們布置在第一開孔(5)處,其中,
-該支承件(9)如此構造和/或安裝在該開孔(5)處,該基材體能在縱向側相對于水平面以傾斜角度α斜放地至少部分安置在該支承件(9)中,
-該止擋件(11)如此構造和/或安裝在該開孔(5)處,該止擋件(11)能在該區域B
2.根據權利要求1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前壁(3)設有排列的第一開孔(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支承件(9)焊接在第一開孔(5)處。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止擋件(11)借助連接件安裝。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度α大于2°。
6.根據權利要求5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度α是5°≤α≤20°。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該支承件 (9)為長條形并具有兩端,其中,該支承件(9)的一端靠近該前壁(3)或貼靠在該前壁(3)上,另一端遠離該前壁(3)。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7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支承件(9)是U形型材或矩形型材或五角型材。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該保持裝置包括至少兩個用于安裝至少兩個基材體(10)的支承件(9),它們在豎直平面內平行布置和/或在水平面內相交布置,其中相比于遠離該前壁(3)的區域,在水平面內在所述支承件(9)之間的距離就靠近該前壁(3)的區域而言更大,由此,相比于遠離該前壁(3)的區域,在水平面內在所述基材體(10)之間的距離就靠近前壁(3)的區域而言能更大。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7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該保持裝置包括至少一個以間距遠離該前壁(3)的第二開孔壁,第二開孔壁配設有至少一個第二開孔(5')并作為該支承件(9)的支承壁(13)如此布置在該保持裝置內,其中一個所述支承件(9)的至少一部分支承到一個第二開孔(5')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支承到第二開孔(5')上的支承件(9)部分安裝在第二開孔(5')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支承到第二開孔(5')上的支承件(9)焊接在第二開孔(5')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項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第二壁配設有排列的開孔(5)。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保持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支承壁(13)的排列的第二開孔(5')中的開孔數量對應于在該前壁(3)的排列的第一開孔(5)中的開孔數量,并且該支承壁(13)如此安置在該保持裝置中,每個支承件(9)同時支承在一個第一開孔(5)和一個第二開孔(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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