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及夾層玻璃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33768.7 | 申請日: | 2014-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0799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7 |
| 發明(設計)人: | 角田竜太;伊豆康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積水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3C27/12 | 分類號: | C03C27/12;B60J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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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夾層玻璃 中間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夾層玻璃的防眩性、耐光性及在暗處的可視性均可以得到提高。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含有熱塑性樹脂,在使用以JIS R3202(1996)為基準的兩片透明玻璃制作夾層玻璃時,相對暗視覺亮度L's和相對明視覺亮度Ls的比L's/Ls為1.0以上,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優選含有最大吸收波長為550nm以上且750nm以下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蒽酞菁化合物及士林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成分。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得到夾層玻璃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本發明還涉及使用了上述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
背景技術
夾層玻璃即使受到外部沖擊而破損,玻璃的碎片飛散量也少,安全性優異。因此,上述夾層玻璃在汽車、鐵道車輛、航空器、船舶及建筑物等中廣泛地使用。上述夾層玻璃例如通過在一對玻璃板之間夾入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來制造。
例如,關于使用了上述夾層玻璃的汽車,即使汽車司機不直視對向車的前照燈的光,心理上也會感到不適感。另外,當司機直視對向車的前照燈的光時,視力暫時性地降低,有時對駕駛操作產生不良影響。對于這種問題,強烈要求提高夾層玻璃的防眩性。
為了提高防眩性,作為具有可見光吸收性的材料,已知有使用了顏料、染料或著色劑等的中間膜。
另外,作為提高防眩性的中間膜的一個例子,下述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一種含有四氮雜卟啉化合物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0-138028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使用了顏料、染料或著色劑的中間膜對波長為380~780nm的可見光區域的大部分光進行吸收。其結果,中間膜的可見光線透射率有時變低。另外,即使在可見光線透射率較高的情況下,在夜間的屋內及夜間的屋外等暗處的可視性有時變低。因此,使用了顏料、染料或著色劑的中間膜有時不能用于特別是要求在暗處的可視性高的汽車的擋風玻璃。
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中間膜中,使用了四氮雜卟啉化合物,因此,存在即使可以提高可見光線透射率及防眩性,中間膜的耐光性也會變低的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夾層玻璃的防眩性、耐光性及在暗處的可視性均可以得到提高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使用了該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
用于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
根據本發明的寬泛方面,提供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含有熱塑性樹脂,中間膜具有第一構成或第二構成,所述第一構成含有最大吸收波長為550nm以上、750nm以下的酞菁化合物、最大吸收波長為550nm以上、750nm以下的萘酞菁化合物、最大吸收波長為550nm以上、750nm以下的蒽酞菁化合物及最大吸收波長為550nm以上、750nm以下的士林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成分;所述第二構成滿足:使用以JIS R3202(1996)為基準的兩片透明玻璃制作夾層玻璃,然后,以JIS R3205為基準用750W的石英玻璃水銀燈對所制作的夾層玻璃照射500小時的紫外線時,表示可見光線透射率的變化ΔA-Y的式子:(紫外線照射后的A-Y)-(紫外線照射前的A-Y)的值的絕對值為1.0以下,
在中間膜具有所述第一構成的情況下,在使用以JIS R3202(1996)為基準的兩片透明玻璃制作夾層玻璃時,相對暗視覺亮度L’s和相對明視覺亮度Ls之比L’s/Ls為1.0以上,
在中間膜具有所述第二構成的情況下,在使用以JIS R3202(1996)為基準的兩片透明玻璃制作夾層玻璃時,相對暗視覺亮度L’s和相對明視覺亮度Ls之比L’s/Ls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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