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日光重定向窗用玻璃層合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30810.X | 申請日: | 2014-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4727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3 |
| 發明(設計)人: | R·帕迪亞斯;J·F·曼欣姆;S·J·孔喬 | 申請(專利權)人: | 3M創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11/00 | 分類號: | F21S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長會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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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窗用玻璃 光重定向膜 夾層 基板 重定向構造 微結構表面 基板粘結 層合體 重定向 日光 | ||
1.一種光重定向構造,包括以下記載順序的元件:
·第一窗用玻璃基板;
·與所述第一窗用玻璃基板相鄰的第一夾層;
·與所述第一夾層相鄰的光重定向膜,其中所述光重定向膜包括至少一個微結構表面;
·與所述光重定向膜相鄰的第二窗用玻璃基板;
其中所述光重定向膜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一夾層的面積,和
其中所述第一夾層使所述第一窗用玻璃基板粘結到所述光重定向膜和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兩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光重定向構造為層合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光重定向膜被定位在所述光重定向構造中,使得所述光重定向膜的具有所述至少一個微結構表面的側面面向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光重定向膜被定位在所述光重定向構造中,使得所述光重定向膜的具有所述至少一個微結構表面的側面面向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并且
其中所述光重定向構造還包括位于所述光重定向膜和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之間的光學膜。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光重定向膜被定位在所述光重定向構造中,使得所述光重定向膜的具有所述至少一個微結構表面的側面面向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并且還包括位于由所述至少一個微結構表面和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限定的體積中的氣凝膠。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還包括漫射膜。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還包括第三窗用玻璃基板,所述第三窗用玻璃基板通過第二夾層粘結到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還包括第三窗用玻璃基板,其中所述第三窗用玻璃基板不粘結到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并且位于距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距離L1的位置處。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還包括安全膜。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還包括安全膜,并且其中所述安全膜與所述第二窗用玻璃基板相鄰。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還包括安全膜,并且其中所述安全膜與所述第三窗用玻璃基板相鄰。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還包括安全膜,并且其中所述安全膜與所述第三窗用玻璃基板相鄰。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第一夾層包含選自聚乙烯基丁酸酯(PVB)、乙烯乙酸乙烯酯(EVA)和Plus(SGP)的至少一種組分。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第一夾層包含紫外線阻滯劑。
1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第一夾層選自透明夾層和漫射夾層。
1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第一夾層具有小于90%的可見光透射率。
17.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第一夾層和所述第二夾層中的至少一者包含選自聚乙烯基丁酸酯(PVB)、乙烯乙酸乙烯酯(EVA)和Plus(SGP)的至少一種組分。
1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重定向構造,其中所述第一夾層和所述第二夾層中的至少一者包含紫外線阻滯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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