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被驅動的輪子的滾輪、具有具備被驅動的輪子的滾輪的載重車和操作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30593.4 | 申請日: | 2014-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6372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2 |
| 發明(設計)人: | W.布洛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坦特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B33/00 | 分類號: | B60B33/00;B60B19/12;B62D51/04;B62B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德國韋默***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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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驅動 輪子 滾輪 具備 載重 操作 設備 | ||
本發明首先涉及一種滾輪(5),具有電動機驅動的輪子(31),滾輪具有輪軸(6),其中,電動機是輪邊電動機(19),它相對于固定的輪軸(6)驅動與輪軸(6)保持周向間距地且圍繞輪軸(6)延伸的輪轂體(7),其中,輪子(31)還具有滾動面(10)。為了提供具有有利結構的電動機驅動的滾輪,建議滾動面(10)設計在滾動面支架(11)上,并且滾動面支架(11)在相對于滾動面(10)的背側平面地支承在輪轂體(7)上。本發明還涉及一種還可手動操作運行的載重車(1),其具有一個或多個滾輪(4、5),滾輪中的至少一個滾輪(5)具有被驅動的輪子(31)。為了提供具有有利結構的電動機驅動的滾輪,建議所述滾輪(5)。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操作設備,尤其用于可手動操作運行的載重車(1)。為了提供具有有利結構的電動機驅動的滾輪,建議操作設備(25)在橫截面中基本構造成圓環形并且具有中央的貫穿開口。
本發明首先涉及一種滾輪,具有電動機驅動的輪子,所述滾輪具有輪軸,其中,電動機是輪邊電動機,所述輪邊電動機相對于固定的輪軸驅動與輪軸保持周向間距地且圍繞輪軸延伸的輪轂體,其中,所述輪子還具有滾動面。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還可手動操作運行的載重車,其具有一個或多個滾輪,所述滾輪中的至少一個滾輪具有被驅動的輪子。
此外本發明還設計一種的內容還包括操作設備,所述操作設備尤其可以與所述載重車配合使用。
這種具有電動機驅動的輪子的滾輪、下面也被稱為被驅動的滾輪,已經在不同領域中已知。例如在文獻WO 2007/093549 A1(US 2010/0181122 A1)和WO 2012/110283 A1中。
在所述文獻公開的被驅動的滾輪中,為了驅動而設的電動機和輪子(但是在輪子之外)布置在共同的軸上。此外,還已知、尤其和電動機驅動的自行車有關的輪邊電機。在此,電動機被容納在輪子的輪轂中。
此外對于現有技術還參考文獻US 2005/0034912 A1。由此公開的輪邊電動機具有在相對于軸線不動的電動機或者外轉子的情況下轉動的軸。由文獻US 6,276,471 B1中已知一種具有輪子的滾輪,其中通過輪邊電動機進行驅動。最后由文獻WO-A-99/04122中已知一種具有以周向間距并包圍輪軸線延伸的輪轂體的輪邊電動機,該輪轂體相對于不動的輪軸線被驅動,其中,輪子具有集成地設計的滾動面。
關于輪邊電機存在的困難之處在于,基于例如對于用手也可以推動的載重車規定的滾輪,給出一種包括輪胎或者滾動面的輪子的整體結構,其要構造不能過大。
從所述現有技術出發,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電動機的被驅動的滾輪,所述滾輪具有有利的構造。
按照本發明的第一個教導,所述技術問題通過權利要求1的技術內容解決,其中規定,滾動面設計在滾動面支架上,并且滾動面支架在相對于滾動面的背側平面地支承在輪轂體上。以此可以使輪轂體不受限制地用于容納電動機的元件。滾動面支架在輪轂體上的直接的平面的支承在實現緊湊構造形式的同時也實現了較高的穩定性。
關于載重車尤其是指習慣上由使用者用手推動或者拉動的載重車。尤其在載荷較高時存在的需求是,也能馬達驅動地移動該載重車。在此,本發明規定,所述載重車配設在此處所述實施形式中說明的馬達驅動的滾輪。
尤其也優選的是,載重車還可以用手操作運行。可能在馬達驅動的滾輪沒有啟動時或者作為附加的,根據情況人可以通過自由輪離合器將載重車移動的比驅動時更快。在此,尤其在輪邊電動機的情況下,由結構決定地提供自由輪離合器,也就是說不需要特殊的構造元件。
優選地,這種裝配具有電動機運動的滾輪的載重車也是可以控制的。這是在如此驅動的滾輪的速度方面或者在如此驅動的滾輪或者位于其中的輪子的啟動和關閉的方面。
以此為出發點,本發明以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也提供了優選的操作設備,尤其結合載重車和/或電動機驅動的滾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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