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缺氣保用輪胎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29404.1 | 申請日: | 2014-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2883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04 |
| 發明(設計)人: | 本居修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普利司通 |
| 主分類號: | B60C15/024 | 分類號: | B60C15/024;B60C15/06;B60C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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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缺氣保用 輪胎 | ||
1.一種缺氣保用輪胎,其具有胎面部、與該胎面部的兩側相連的一對胎側部、與各胎側部相連的胎圈部、分別埋設在該胎圈部中的胎圈芯以及具有月牙狀截面且設置于所述胎側部的胎側增強橡膠,其中,
在輪胎寬度方向截面中:
所述胎圈芯的輪胎徑向內端的直徑比適用輪輞的輪輞直徑大3.0mm至4.5mm;
在所述胎圈部的胎踵的外輪廓線由曲線形成的情況下,在該胎踵的外輪廓線的胎圈基面側的端部處的該外輪廓線的切線與在所述胎踵的外輪廓線的胎圈背面側的端部處的該外輪廓線的切線的交點為胎踵點,在胎踵的外輪廓線有棱角地形成的情況下,所述胎踵的外輪廓線的胎圈基面側的該外輪廓線與所述胎踵的外輪廓線的胎圈背面側的該外輪廓線的交叉的頂點為胎踵點,所述胎踵點的直徑比所述輪輞直徑小1.7mm至2.9mm;
在所述胎圈部的胎趾的外輪廓線由曲線形成的情況下,在該胎趾的外輪廓線的胎圈基面側的端部處的胎圈基面的延長直線與在所述胎趾的外輪廓線的胎圈內表面側的端部處的胎圈內表面的延長直線的交點為胎趾點,在胎趾的外輪廓線有棱角地形成的情況下,該胎趾的外輪廓線的胎圈基面側的該外輪廓線與所述胎趾的外輪廓線的胎圈內表面側的該外輪廓線交叉的頂點為胎趾點,連接所述胎踵點和所述胎趾點的直線相對于輪胎寬度方向傾斜12.2°至14.7°;
所述胎圈部的外輪廓線的與胎圈基面對應的胎圈基部的外輪廓線包括:直線狀的胎趾側部;以及在連接點處與該胎趾側部連接的曲線狀的胎踵側部,或者在連接點處與該胎趾側部連接且傾斜度與所述胎趾側部的傾斜度不同的直線狀的胎踵側部;并且
所述胎趾側部相對于輪胎寬度方向傾斜17.5°至19.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缺氣保用輪胎,其特征在于,在輪胎寬度方向截面中:
所述胎踵的外輪廓線由曲率半徑在5.0mm至8.0mm范圍的單個的圓弧形成;并且
所述圓弧的胎圈基面側的端部定位在所述胎圈芯的輪胎寬度方向外端的輪胎寬度方向位置的輪胎寬度方向內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缺氣保用輪胎,其特征在于,在輪胎寬度方向截面中,并且在截面高度為通過使輪胎的公稱截面高度與公稱扁平率相乘所獲得的值的情況下:
當截面高度為120mm以上時,所述胎圈芯的輪胎徑向內端的直徑比所述輪輞直徑大3.0mm至4.2mm,所述胎踵點的直徑比所述輪輞直徑小2.0mm至2.9mm;
當截面高度小于120mm時,所述胎圈芯的輪胎徑向內端的直徑比所述輪輞直徑大3.3mm至4.5mm,所述胎踵點的直徑比所述輪輞直徑小1.7mm至2.6mm。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缺氣保用輪胎,其特征在于,在輪胎寬度方向截面中,并且在截面高度為通過使輪胎的公稱截面高度與公稱扁平率相乘所獲得的值的情況下:
當截面高度為120mm以上時,連接所述胎踵點和所述胎趾點的直線相對于輪胎寬度方向傾斜的角度在12.5°至14.7°的范圍;當截面高度小于120mm時,連接所述胎踵點和所述胎趾點的直線相對于輪胎寬度方向傾斜的角度在12.2°至14.4°的范圍。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缺氣保用輪胎,其特征在于,在輪胎寬度方向截面中:
當截面高度為120mm以上時,所述胎趾側部相對于輪胎寬度方向傾斜的角度在18.0°至19.5°的范圍;當截面高度小于120mm時,所述胎趾側部相對于輪胎寬度方向傾斜的角度在17.5°至19.0°的范圍。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缺氣保用輪胎,其特征在于,至少在所述胎圈芯與所述胎圈部的胎圈基面之間設置織物胎圈包布,使得所述織物胎圈包布的簾線相對于輪胎周向傾斜30°至60°的角度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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