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地圖數據存儲裝置、地圖數據處理裝置、地圖數據更新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21840.4 | 申請日: | 2014-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223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02 |
| 發明(設計)人: | 西出諭二;鈴木孝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電裝 |
| 主分類號: | G09B29/00 | 分類號: | G09B29/00;G01C21/26;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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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圖 數據 存儲 裝置 數據處理 更新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申請基于2013年4月16日申請的日本國專利申請2013-85996號主張優先權,在此通過參照來引用其公開。
本公開涉及地圖數據存儲裝置、具備該地圖數據存儲裝置的地圖數據處理裝置、對該地圖數據存儲裝置的地圖數據進行更新的地圖數據更新系統。
背景技術
每天都有新的道路建立,另外,也有現有的道路被撤除的情況。已知有一種為了與這些實際的道路的增減對應而更新道路地圖數據的一部分的技術(例如專利文獻1)。在專利文獻1中,地圖數據被存儲于車輛用導航裝置所具備的存儲裝置。而且,由地圖制作公司逐次制作的更新部分的地圖數據通過無線電被配送給車輛用導航裝置。
專利文獻1:專利第4682089號公報
由于即便只是更新部分,地圖數據的數據量也較多,所以在通過無線來配送更新部分的數據的情況下,進行通信的數據量成為問題。
在此,地圖數據一般還包括設施數據等道路數據以外的數據。由于在所要描繪的地圖中,對道路為最新道路進行描述的必要性較高,所以道路數據更新的必要性較高。另外,在進行路線計算等的情況下也需要道路數據。在這一點上,道路數據更新的必要性也較高。與該道路數據相比,設施數據更新的必要性較低。
鑒于此,可認為將道路數據的更新數據作為通過無線通信進行的更新對象,不將設施數據的更新數據作為通過無線通信進行的更新對象。這樣,可考慮將地圖數據的一部分的種類的數據作為更新對象數據,將其余數據作為更新對象外數據來加以區別。
也可考慮即使車載裝置通過無線通信取得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中存儲的地圖數據不具備的新的更新對象數據(以下稱為更新對象差分數據),也不基于所取得的更新對象差分數據來更新這以前存儲的地圖數據。該情況下,并存兩方的數據來進行存儲。
例如,在具有根據法律而當更新了地圖數據時(即制作了新的地圖的情況下),更新的地圖數據必須得到行政機關的許可的法制的國家,保持原樣存儲更新對象差分數據。該情況下,在地圖顯示、路線搜索等使用地圖數據的處理時,進行使更新對象差分數據疊加于地圖數據所包括的更新對象數據(與更新對象差分數據相同種類的數據)的疊加處理。
存在更新對象差分數據的配送不僅一次,例如每隔一個月等便逐次配送的可能性。逐次配送的更新對象差分數據全部保持原樣存儲。由于在存儲有多個更新對象差分數據的情況下,每次使用地圖數據時,都需要將這些多個更新對象差分數據全部疊加于更新對象數據,所以存在處理的速度降低這一問題。
作為解決該問題的方法,可考慮將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所存儲的更新對象數據替換為受到認可的新的數據、即反映了更新對象差分數據的內容的新的更新對象數據。這樣,在使用地圖數據的處理時,無需進行疊加處理。
作為使更新對象數據成為新的數據的方法,本發明人研究了以下的三種方法。
第一方法是以下的方法。地圖數據本身逐次在地圖制作公司中被制作新的數據,地圖制作公司每當制作新的地圖數據時便接受認可。鑒于此,是從地圖制作公司制作成的最新的地圖數據提取更新對象數據,來改寫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所存儲的地圖數據的更新對象數據的方法。其中,在進行改寫時,當然將存儲有最新的地圖數據的存儲裝置和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進行有線連接。
但是,第一方法存在以下問題。更新對象數據由多個文件構成。因此,若從最新的地圖數據逐個提取構成更新對象數據的文件,并逐個改寫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所存儲的更新對象數據的文件,則到改寫結束為止要花費非常長的時間。
第二方法是以下的方法。將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所存儲的地圖數據整體改寫成地圖制作公司制作的最新的地圖數據的方法為第二方法。在改寫地圖數據整體的情況下,與第一方法中的文件的改寫不同,能夠將由多個文件構成的地圖數據整體作為一個圖片文件進行處理。因此,處理時間與第一方法相比極短。其中,在通過第二方法進行改寫時,當然將存儲有最新的地圖數據的存儲裝置和車輛用導航裝置的存儲裝置進行有線連接。
但是,第二方法存在以下問題。由于為了制作新的地圖數據要花費費用,所以地圖數據的更新也需付費的情況較多。如上述那樣,在通過無線進行的配送中,僅配送更新對象差分數據,不配送更新對象外數據。因而,用戶可考慮簽訂僅對更新對象差分數據支付更新費用的契約。盡管如此,在第二方法中,會更新也包括更新對象外數據的地圖數據整體。因此,存在利用者必須為沒有簽訂契約的更新對象外數據支付更新費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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